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工作文件再次被评为“中国十大创新社会福利政策”
日前,第二届(2013年度)“中国十大创新社会福利政策”遴选结果揭晓,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3 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函〔2013〕83 号)等10项政策被确定为“中国十大创新社会福利政策”。
“中国十大创新社会福利政策”遴选是在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的指导下,由《社会福利》杂志发起并承办,旨在通过公正、专业、科学的政策评估,推动地方社会福利政策创制,检验各地已出台政策的效果、效益及效率,从而促进地方社会福利政策决策务实、高效、科学。
第二届“中国十大创新社会福利政策”遴选共收到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2013年度省级出台的关于老年人福利、残障人福利和儿童福利三大类政策124项,由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所组成的遴选委员会,对申报的124项社会福利政策,按照政策设计和政策级别,根据首创性、创新性、系统性等政策制定评估指标体系,通过采取文本分析的方法,遴选出具有创新性的30项社会福利政策。在此基础上,根据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宣传、执行、参与监督和政策实施效果中的满意度、引领示范性和可持续性等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指标,通过调阅工作记录、召开座谈会、随机半结构式访谈、考察政策执行中涉及的机构等方法,对具有创新性的30项社会福利政策进行实施效果评估,最终遴选出10项确定为“中国十大创新社会福利政策”。
评委会对省民政厅出台的文件给予高度评价,他们认为:该项政策按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先后探索出适合本地特点的社区主导、企业主导、企业加盟和互助照料四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创建了老年协会托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管理、社会组织(爱心人士)提供服务、企业(个体户)提供服务、养老机构运营和社区卫生机构运营六种各具特色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运营模式,并在引导地方学习的基础上,政策还提供了依托城市社区、社会力量、农村中心户、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等途径指导地方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这些模式和路径对全国各地开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具有借鉴和示范作用。(福慈处 刘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