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十四届湖北省职工画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展示全省职工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把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中的时代精神和文化风貌,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省职工文化,结合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省总工会定于2016年9月举办第二十四届湖北职工画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活动将与湖北省产(行)业文艺楚天奖(展览类)评选活动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地点
2016年9月20日至30日,地点另行通知。
二、作品及报送要求
1、选送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的原创作品;
2、参展作品必须贴近“中国梦·劳动美——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的主题,歌颂红军长征胜利历史意义,反映我省工人阶级和广大职工群众发扬长征精神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新时期的精神风貌,在全省职工中奏响“永远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代强音。
3、作品规格:①美术作品(国、油、版、水彩、水粉画等) :油画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2米×3米,其它画种规格均不得超过6尺;②书法作品: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6尺宣纸,形式不拘,书体不限。篆刻、草书须另附释文。篆刻作品要求拓边1至2方,在宣纸上布置好,署上题款,使其成为一幅完整的作品;③摄影作品须附标题和内容描述,作品描述限在100字数内。彩色、黑白片均可,每幅尺寸统一为20寸。由数码软件合成、软件制作特效的作品不得参赛(为此,请将作品原始数码文件发送[email protected],便于对获奖作品进行检验);
4、地方以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为单位集中选送,其他以大型企业和省直产业、省直机关工会为单位集中选送,每类作品不超过20件,每位作者参展作品不超过2件;
5、各参评单位需在8月10日前将作品送达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9号,联系人:李学初,联系电话:027-88738380,QQ邮箱:[email protected],邮编430077。
三、评选及表彰
本次活动将与湖北省文联组织的产(行)业文艺楚天奖(展览类)评选活动联动,成立由省直各有关艺术门类专家组成的评委会,8月中上旬进行评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评审前所有作品只列序号,不注明作品作者单位、姓名等身份信息。
本次活动评选三类作品各表彰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作品及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给予奖励。获奖作品和部分优秀作品将组织集中展览,一等奖作品在《工友》杂志上刊登,并择优推荐参评全总有关评比。一、二等奖获奖作品在湖北省工会网站上发布。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工人画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