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鹤峰游玩遭遇罚款生质疑引警方重视并回应
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14日电 (李金航 申玉洁)近日,外地网友“鲁竹园”到鹤峰游玩时,遭遇违章罚款。鲁竹园对违章罚款产生质疑,并通过微博发布美文《鹤峰,我爱你!但我好怕罚!》,文中对此次在鹤峰被罚款提出了意见。该文引起鹤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8月14日,鹤峰县公安局对其在该文中提出的交通违章罚款质疑作出回应。
网友鲁竹园在《鹤峰,我爱你!但我好怕罚!》中指出,鹤峰县红绿灯设置不规范,城区路标不明显,从该县百佳进城去九峰桥,在进城之前有个路标指示:向左转进入去九峰桥的五峰方向,前行则进入城区,但在第一个无红绿灯也没禁止左转标志的路口左转后却被莫名其妙的罚款。从太坪进城到汽车站,左转绿灯时竟有直行车辆通过,使其左转受阻,差点被撞。
鹤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网友以上的两个质疑做出解释,文中反映的从溇水大道东街段禁止左转上溇水大桥无标识标线问题,实际情况是交警部门于2014年就在溇水大桥桥头和距桥头50米处设置了禁止左转标识牌,大桥与溇水大道东街段交叉处的路面上设置了只准直行和右转的引导标线(见照片)。
文中反映的红绿灯左转与直行同时放行是因鹤峰容美城区中坝街与一中路交叉口红绿路灯在建设时,由于受道路条件以及车流量限制。该十字路口两条系双向两车道、两条系双向四车道,一中路梅苑小区路口同时承担出城与进城交通流量而道路是却是双向两车道,考虑到畅通原则、时效原则,依据《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对该十字路口红绿灯进行设置。第一是梅苑小区路口的直行与左转弯是一个车道该车道与对向车直行车同时放行;第二中坝街路口放行时放行圃子桥路口的直行车辆,这样放行车辆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之规定。
鹤峰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网友和外来游客对该县境内道路交通建设提出宝贵意见,同时,提醒外来游客在游玩时注意道路交通标识和行车安全,鹤峰交警将竭诚为广大游客做好安全保障和服务。(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