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老板妻女遭绑被索150万赎金 绑匪称是索借款

03.07.2015  13:37

  三男子经过预谋,盯上酒吧老板的妻子和女儿,绑架并索要150万。昨日,三名“胆大男”涉嫌绑架和非法拘禁罪在市中院受审。

  40岁左右的石某经营矿产等生意,2013年7月29日9时许,石某伙同生意伙伴黄某和刘某,按照预谋驾驶租来的轿车跟踪酒吧老板马某的妻子周女士,在洪山区街道口湖北省艺术学校门前将周女士及其女儿绑架到其车上,石某向马某索要赎金150万元。一天后,石某将周女士释放,并将其女儿绑架至鄂州市,等待马某的赎金。次日,马某支付了150万元赎金后,石某等三人将马某女儿释放。事后,石某分得赃款119.5万元,黄某分得30.5万元。

  马某报警,石某等三人很快落网。

  昨日庭审中,石某称和马认识多年,当初托马办理采矿证,马拿了他的270万元没还,他“只是索要借款,并非绑架,最多是非法拘禁罪。”但石某未能提供借款的相应凭证。马某说,根本不认识石某,所谓欠款纯属子虚乌有。

  当法官问为什么没有给刘某分钱,石某说:“这里面不存在什么分赃,只是把自己的钱拿回去。

  检方认为,石某和黄某已构成绑架罪,建议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刘某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