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职工维权的路径探析
《工会法》明确指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将“维护”从工会四项职能中突出,在法律上确认了工会代表者、维护者的身份。各级工会组织只有切实履行好维权的基本职责,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才能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增长逐步走向中高速增长,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升级。与此同时,劳动关系、职工的权益实现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工会法》明确指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将“维护”从工会四项职能中突出,在法律上确认了工会代表者、维护者的身份。各级工会组织只有切实履行好维权的基本职责,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才能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在新常态下,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要增强工会干部的维权意识
解决工会干部维权的主动性问题,核心是要增强其维权意识。一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要使全体工会干部通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实践活动,深刻领会“以人为本”的现实意义,增强“以职工为本”的维权理念,从思想上解决主动性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主动维权。二是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全面加大维权工作的力度。各级工会在年度工作的安排上要有意突出工会的维权职能,在资源的调配上要尽量向维权工作倾斜,在业绩的考核上要增加维权工作的权重,同时要加大对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维权能力的考评,督促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自觉地主动维权,提高维权工作的实效。
在新常态下,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要突出维权工作的重点
当前,在维权中要特别注意突出3个重点:一是在全面维护职工各项权益的同时,突出维护好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在近期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职工最关心的是劳动就业权、工资保障权等。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应适当调整维权策略,将保障职工的就业放在第一位,在开展工会维权活动时,更加关注企业职工的转岗分流,保证职工的岗位和合理收入。二是在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时,突出维护好弱势职工群体的权益。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在劳动就业中处于最不利的地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当前各级工会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中,受到侵害最严重的是工资保障权和劳动安全卫生权,这应成为工会维权的工作重点。三是在全面推进工会维权工作中,突出抓好个案维权。个案维权是维权工作的微观层面,也是维权工作的难点。但典型个案往往在社会上影响很大,能有效地从宏观上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并能切实为某一部分群体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各级工会在抓好宏观维权的同时,要有意识地抓住几个有代表性的个案,并一抓到底,把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在新常态下,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要加大依法维权的工作力度
不断探索和创新依法维权的体制机制,是工会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会参与制度制定的体制机制。对于涉及到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工会要源头参与,尤其是重大制度出台之前,工会内部应该建立一个全面听取职工意见的有效机制,通过充分收集不同职工群体的意见和建议,使出台的制度更能代表职工的意愿和利益。
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工会监督相关制度执行的体制机制。在通过行政检查、党委监督等方式推动制度贯彻落实的同时,工会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的开展,创新工会监督的体制机制。如推行“两书”制度(即:工会劳动保障、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和工会劳动保障、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监督处理建议书)等。
三是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来主张工会和职工的权益,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各级工会组织对侵害职工权益影响较大的案件,应主动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武器与侵犯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在新常态下,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要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工会干部是工会维权工作的实践者。当前,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工会干部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的政策水平,使他们能够正确把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要大力提高干部的法律水平,使大多数工会干部知法懂法、执法用法,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二是大力推进工会干部维权的专业化进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工会维权工作在相当程度上是一个法律工作。提高工会干部自身的法律水平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加强工会律师队伍建设。可以与司法部门联合,选派一批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的工会干部进行脱产学习培训,取得律师从业资格证,充实工会维权工作。也可以依靠社会公职律师队伍,选择一批有信誉、有能力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工会维权的服务站,补充工会专业律师的不足,加强工会维权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