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组织44缅甸人偷渡来武汉打工 因讨薪事件被捕
组织44人偷渡来汉打工 控制工资发放“吃差价”
三男子终因外籍务工者讨薪案发 被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通讯员花耀兰 郑君)一起讨薪事件,竟牵出一个组织“偷渡”的团伙。记者昨悉,3男子组织44名缅甸籍“老外”非法入境,进入武汉市蔡甸区一工业园务工,后因讨薪事件而案发被捕。近日,3人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在蔡甸区法院受审。这是武汉破获的最大一起该类案件。
勾结境外人员组织偷渡
黄某荣、郭某某均系江西吉安人,曾在广东打工。2012年下半年,看到有老乡通过组织外国人到中国内地务工,从中“抽头”赚取高额介绍费,两人便动起这个念头。后经人介绍,两人在广东省惠州市结识了缅甸籍男子“罗老大”(另案处理)。三人商定,由“罗老大”负责从缅甸境内或云南边境地区,物色、召集、组织缅甸籍人员进入中国内地,黄某荣和郭某某则在内地接应,负责在国内联系务工单位,组织协调缅甸籍人员在中国内地工厂的用工及工资结算。
按照约定,黄某荣、郭某某每月支付给“罗老大”基本工资人民币3000元。同时实施激励措施,以每个人头100元的标准向其支付提成。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两人先后给付了“罗老大”9万余元人民币,用于支付“罗老大”的工资、人头提成以及组织缅甸籍人员非法入境的相关费用。因业务扩大,黄某荣、郭某某又吸纳了老乡黄某平参与。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期间,“罗老大”先后5次为黄某荣、郭某某、黄某平3人物色、召集、组织44名缅甸人进入中国内地务工。为逃避出入境管理部门检查,“罗老大”要求缅甸籍人员在遇到检查时谎称自己是云南少数民族居民,并雇请车辆运送他们从检查站点较少的云南省保山市入境,后送到昆明市,再将他们转送至武汉市蔡甸区常福工业园务工。
控制工资发放“吃差价”
据了解,这些非法入境的缅甸籍务工人员,主要在工业园内的工厂从事流水线上的零配件组装工作,其驻厂管理及工资结算均由黄某荣等3人负责。用工单位按照每人每小时8元至11元人民币的标准将工资报酬给付黄某荣等3人,3人则按照每人每小时6元至8元的标准向务工者给付报酬,从中赚取差价牟利。
2013年8月,因黄某荣等3人未及时发放工资,导致大量缅甸籍务工人员上街讨薪。公安机关调查后随即将3人控制。案发后,44名缅甸籍务工人员被相关部门遣返回国。
2013年12月,该案移送蔡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认为,黄某荣等3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组织外国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其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近日,该案在蔡甸区法院开庭。法庭上,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