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云南鲁甸6.5级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

07.08.2014  10:04

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支援云南省抗震救灾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救灾捐赠活动和志愿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序做好支援云南鲁甸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14号)和《民政部关于云南鲁甸6.5级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要求,经省政府批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志愿服务。鉴于目前灾区尚处于紧急救援阶段,且交通、通信、住宿条件不便,加之余震不断,建议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现阶段不要自行前往灾区。对于灾区确有需要的,国务院办公厅将统一做出安排。

二、捐赠渠道。为规范捐赠行为,对于社会各界有捐赠意愿的单位和个人,倡导通过依法登记、有救灾宗旨且有公募资格的社会组织进行捐赠(可在“湖北社会组织网”上查询),捐赠以资金为主。对于捐赠的物资和装备,由捐赠地民政部门与灾区民政部门协调后,统一安排接收并有组织地运往灾区。未经协调确认的,一律不得自行分散运送。

三、信息公开。开展募捐活动的社会组织应依法依规发布募捐公告,在接收和使用捐赠资金过程中应定期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包括捐赠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与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相关的各项直接运行费用等。信息发布以各慈善网站作为主要渠道,并保证信息长期可查询。按照谁接收、谁反馈的原则,应主动向捐赠人反馈信息,并及时答复捐赠人的查询。

四、数据统计。按照谁接收、谁统计和在地统计原则,接收捐赠的社会组织应根据《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制度》,加强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及时向同级民政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各级民政部门按要求逐级汇总上报数据、每两天在门户网站公布同级社会组织的数据报送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接收捐赠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应每日向省民政厅救灾处报送捐赠数据,省民政厅将每周在湖北民政网站上公布。

 

开户单位:湖北省慈善总会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卓刀泉支行,3202109619100005926

交通银行卓刀泉支行,421864546018000662864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特1号

捐赠热线:027-87433333

 

 

湖北省民政厅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