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红会开展《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培训会

12.03.2015  12:04
  3月9号,黄冈市卫计委与市红十字会联合召开学习贯彻《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培训会议。全市各县(市、区)分管领导、红会人员、人体器官捐献信息员和协调员参加会议。省红十字会秘书长张钦,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红会会长陈少敏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市卫计委分管领导和省中南医院专家分别在会上进项了专业培训;县市部分信息员、协调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陈少敏就《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事业的不断进步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履职尽责,切实的做好这项工作。
  张钦就《条例》的形成和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解说明,要求各级红十字会根据《条例》赋予的职责,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抓好落实。一是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二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和原则,切实把握好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关系,及时协调好相关的环节;三是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四是要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着力推进人体器官捐献依法、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