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委、省民政厅针对近期我省暴雨洪涝灾情启动救灾应急三级响应

12.09.2014  23:22

 

针对近期我省灾情,为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经报请省政府副省长、省减灾委主任甘荣坤同意,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决定于9月12日18时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三级响应。

9月1日以来,我省局部出现持续强降雨过程,鄂西大部地区连遭暴雨或大暴雨侵袭,强降雨导致山洪暴发,地质灾害频发,特别是宜昌、恩施、神农架等地,由于地处三峡库区,加之去年12月16日发生过5.1级地震,持续降雨引发众多地质滑坡,造成农房倒损严重,基础设施损毁较多。截至9月12日15时,据各地民政部门统计上报,此次降雨过程已造成我省8市(州)32个县(市、区)和神农架林区47.9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6人、失踪1人,紧急转移安置1.4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9.48千公顷,其中绝收2.88千公顷;倒塌房屋1365户4892间,严重损坏1918户5932间,一般性损坏5766间;直接经济损失9.22亿元。

灾害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亲自过问灾情,并要求全力做好受灾群众转移避险工作。省政府副省长、省减灾委主任甘荣坤做出批示,要求密切关注灾情,及时做好救灾工作。民政部于9月4日向我省紧急调拨12平米单帐篷2000顶、36平米单帐篷15顶、60平米单帐篷10顶,折叠床2000张,支持我省开展救灾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救灾工作。省民政厅彭军厅长、刘树生副厅长及时召集相关处室进行研究部署,先后派出3个工作组分赴宜昌、恩施等地核查灾情,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向恩施、秭归、兴山灾区调拨救灾帐篷475顶、折叠床1200张、衣被1.3万床件,目前,省民、财两厅正商请省政府批准下拨省级救灾应急资金1000万元。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迅速组织核查灾情,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宜昌市、秭归县、兴山县分别启动了本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四级响应,各级安排救灾应急资金710余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下一步,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将密切关注雨情、灾情发展,加强与省直涉灾部门会商,并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和灾害预防工作。(省减灾办李伟、刘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