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鹤峰一瘾君子毒驾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4日电 (谭玉海)9月2日凌晨,宣恩警方将一名涉嫌毒驾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嫌疑人郑某予以行政拘留。
8月30日早上,郑某(男,32岁,湖北鹤峰县蓉美镇人,曾因吸毒被强戒)驾驶一辆银色面包车载着同伴潘某从来凤县朝鹤峰县行驶。10时许,当车辆行至325省道宣恩县沙道沟镇将军山路段时与相向行驶的由杨某(男,41岁,宣恩县沙道沟人)驾驶的一辆轻便摩托车相撞,致杨某被撞飞在路边、两车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郑某及同伴只在现场作短暂停留后未对杨某采取任何保护和救治措施就弃车离开了事故现场。等到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对杨某进行施救时,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而死亡。
接到报警后,宣恩交警部门迅速前往事故现场开展调查、走访工作。经初查,8月29日,毒瘾发作的郑某驾车从鹤峰到来凤购买海洛因。在来凤县城与同伴潘某(男,26岁,湖北鹤峰人,吸毒人员)相遇,从一毒贩子手中购得0.2克海洛因后于8月30日7时许驾车返回鹤峰。途中,郑、潘二人停车以静脉注射的方式在车上将海洛因吸食完毕,随后再次驾车向鹤峰方向行驶。10时许,当郑某驾驶该车恍恍惚惚的行至沙道沟镇境内时,与迎面驶来的杨某驾驶的轻便摩托车发生正面撞击,摩托车被撞退45米,杨某则被撞飞至路边,面包车前部凹陷严重变形。
事发几分钟后,由于二人手机无电不能进行通话,潘某便前往沙道沟集镇叫救护车,随着潘某前脚走后,郑某后脚也就跟着往沙道沟集镇方向离去,途中遇见先期处警的沙道沟派出所警车后,便立即逃至路旁的山林中,并几经辗转逃至恩施市躲藏下来。宣恩交警处警民警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得郑某的详细情况后,遂通过做郑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劝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潘某则涉嫌吸毒,在事发当天便被宣恩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9月1日下午6时许,郑某在其哥哥的陪同下来到宣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如实供述了其吸毒驾车肇事后逃逸的经过。同时,经查证获悉,死者杨某事发前一直在浙江务工,因秋季开学,遂回家送孩子报名读书,所骑的轻便摩托车也是刚买不久。
目前,郑某因吸毒已被送往恩施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先行执行行政拘留。其交通肇事一案,尚在办理之中。(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