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

25.09.2016  21:07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25日电   (蔡蕾 曹旭峰)日前,通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至2016年在商事再审领域发挥审判情况:近三年来,受理各类商事再审案件共计254件,包括:因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申请再审后决定再审166件;抗诉再审52件;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或指定再审29件;本院依职权决定再审4件;受理再审上诉案件3件。其中,因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申请再审决定再审占再审收案总数的65.4%。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田昌兵介绍,再审程序作为当事人争取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关口”,在判断是非曲直、解决矛盾纠纷、调节利益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职能,同样也因争议集中而导致处理难度大。

  他表示,再审准入渠道多,从程序上保障当事人行使权利有法可依;抗诉再审启动顺位,从源头上避免多头申诉可能导致的纠错无力;限制再审程序发生次数,从效果上体现依法纠错与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的有机统一。

  他说,民事诉讼法明确了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检察监督的“三加一”民事诉讼程序终结机制,对当事人就再审裁判申请再审或再次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予以限制。通过规定“有限再审”与“再审改定”,既畅通了当事人寻求权利救济的途径,同时又能避免由于当事人反复申诉、反复再审导致降低司法公信、浪费司法资源情形的发生。(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