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工会网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0.07.2014  13:15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湖北工会网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已经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在试行过程中,如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请与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联系。

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1日

 

 

 

湖北工会网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工会网(http://www.hbzgh.org.cn) 是省总工会工会门户网站。为加强工会网络宣传工作,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障网站的安全运行和信息的及时更新,根据国家有关网站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站栏目设置

      湖北工会网坚持重点服务职工、服务工会工作者的原则设置栏目及其内容,做到简明、美观、实用、有亲和力。首页栏目包括工会概况、新闻中心、工会业务、荆楚先模、资料文库、服务指南、职工园地、网上互动、电子媒体、办公系统等十个方面内容。

二、网站信息的审定及报送

网络信息的报送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稿件审核要求:省总工会主席及以上领导活动的新闻稿件和图片,由省总工会研究室按规定报批上传;省总工会领导的新闻稿件和图片,由其本人或负责其活动的部室审定签发上传;其它新闻稿件,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审,由网络管理员编辑上传。领导的讲话文章,须经领导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上传。

上报新闻稿要求:所有上传的稿件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可读性。一般事件新闻必须在事件结束后及时上报;重要事件新闻必须在事件结束的当日上报,最迟不超过次日;持续时间较长(3天以上)活动的新闻,事件开始当日报送事件开始的新闻,事件结束后上报综合消息,涉及全局工作的重点工作和大型活动、会议等应在筹备期间与省总工会宣教部联系,宣教部与相关部门共同策划宣传活动。

省总工会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的通讯员,每半月至少上传1条信息,全年累计不少于30条信息。

三、工作机构职责

省总工会成立湖北工会网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宣教工作的副主席牵头,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参加,具体工作由宣教部负责。

宣教部的职责是:负责网站整体建设管理的实施,做好网站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与各部室及直属工会的沟通和联络;负责建立通讯员队伍,健全通讯员联系、沟通和培训机制;负责年度优秀通讯员和投稿先进单位的评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总工会机关各部室、直属工会要明确一名网站通讯员,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做好发布信息审批表及原始资料的归档,协助网络舆情应急和处置工作。

四、网站维护人员职责

湖北工会网网站的维护由荆楚网提供技术支持,由网站管理员和网站通讯员完成。省总工会宣教部设一名网站管理员,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组建通讯员队伍。网站管理员的职责:负责提出网页版面设计、调整、栏目更新设置计划;负责对网站的信息进行管理和维护,指导通讯员采集、报送信息;负责每天对网站内容进行浏览,对于不符合编辑规范的投稿进行重新编辑,坚决杜绝涉密和有害信息上网。

各地各单位网站通讯员要及时采集信息,把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信息进行整理编辑并经领导审核后,及时上传至“在线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网站保密及应急处置

网站维护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和保密规定,严禁涉密、涉黄等有害信息上网,确保发布信息的合法性。

网站出现涉及工会、职工的舆论热点时,由网站管理员迅速报告并及时提供信息,经省总工会领导批示后启动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即由分管宣传和相关业务工作的省总工会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舆论热点进行会商和舆情研判,督促突发事件地工会及时、全面、准确汇报事件相关情况及动态,并就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处理做出部署和安排,确定宣传口径、宣传形式、宣传时机,指导网络舆情引导工作。

六、有关事项

网站实行稿酬制度。新闻中心、工会业务栏目被采用的稿件每篇10元(转发、重发不计);职工文苑、书画摄影栏目被采用的稿件,每篇(系列)20元。上传资料、转发稿件、工作平台、信箱、微信、手机信息栏目不计其列。稿酬由省总工会宣教部分月核算计发到第一作者。

网站实行评选制度。每年初,对上一年度优秀通讯员和投稿先进单位进行评选。对反映全省工会工作动态的新闻稿件,按投稿量、采用率、点击量、新闻性、影响力等,每年评选优秀通讯员和投稿先进单位若干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本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试行。

 

湖北省总工会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