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北三个贫困县整合资金扶贫情况的调研(下)

16.02.2016  08:39

优化流程提高效能亟待从更高层面“发力


  2015年,十堰市用于扶贫到户的财政资金达25亿元,全年脱贫15万多人,拉动金融、社会投入产业发展60多亿元,有180多个村直接受益。十堰把创新财政资金县级整合机制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对推动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社会资金合力不强、扶贫开发效益不高等问题作出多样探索。但通过调研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有的问题亟待从更高层面、下更大功夫来推进协调:

  整合的根本是实现源头整合。目前财政资金整合以县为主,但实际上财政专项资金诸多问题的根源是在制度层面,例如财政扶贫资金至少涉及8个部委,每个部委里面又涉及2至3个司局,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整合,是导致专项资金渠道多、使用分散、条块分割、管理成本高等问题的根本原因。

  以县为主来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虽然资金效益得到大幅度提高,但县级层面整合只是有限整合,不是治本之策。例如,资金除通过财政部门拨付外,很多行业主管部门是按条条层层下拨到县级对口部门,县级财政无法掌握扶贫资金总量。

  整合所涉及的多项管理制度亟待更好匹配。财政资金整合实际是政府各部门利益和权力的整合。特别是由于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由不同部门分管,各部门对资金管理都有相应制度,这些管理制度要求不统一,管理形式不一,加大了资金整合难度。

  一些基层干部很委婉地表示,整合后确实推进了扶贫项目的实施,但有时难以应对上级检查,有的资金整合实质上仍存在“违规”风险。在实践中也曾出现过资金整合后,各级审计、监察等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将此作法认定为转移或挪用专项资金,追究相关责任。这表明现有管理制度也应进行更大尺度的整合。

  整合需妥善处理好资金集中使用与解决特殊对象、特殊问题间的关系。例如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以贫困户为对象,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为目标,以有利于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的产业为主要内容,在具体投向上,不同的扶贫资金又有所区别。

  但在财政资金整合过程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扶贫项目的实施成本并利于监测,实际操作中,各地在整合资金后选择投入的项目时,实际考虑重点是:项目有一定规模,并以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重点。这样就可能导致多样性、分散性及小规模性的贫困人口需求因不能满足这一偏好被筛选掉,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扶贫资金的使用偏离最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

  整合过程应有效防范第二次“撒胡椒面”。整合资金主要是为了改变“撒胡椒面”现象,集中财力办大事。现在虽以县为主体对资金进行整合并集中投放,但一些村镇对项目的后继开发,不论是管理还是资金都严重不足,无法保证这个项目长期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如果一个项目没完善就改做其他项目,势必会出现第二次“撒胡椒面”现象。

  多名基层干部谈到,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管理是发挥扶贫效益的重要环节,由于扶贫项目特别是增收致富的长效产业培育短期难见成效,一般要3至5年才能发挥效益,如果没有持续投入巩固提升,新建增收产业项目缺乏后劲,加之市场变化因素,个别产业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在统筹安排扶贫资金时,应该变一次性扶为跟进式扶,充分考虑产业培育项目后续发展,让扶贫项目真正成为老百姓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 杨倩 段宗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