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危险驾驶罪 湖北竹溪3名男子被刑拘
中新网湖北新闻2月21日电 (潘成涛 傅厚民)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极为宝贵的,谁也不能漠视别人的生命。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共识的环境下,仍有极个别驾驶人存有侥幸心理,挑战法律底线,最终只能是自食其果。
2月18日,湖北省竹溪公安局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男子明某兵予以刑事拘留。据悉,这是农历新年以来,该县第3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案例一】1 月22 日23 时许,竹溪县中峰镇柏扬树垭村男子叶某明,49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城关镇鄂陕大道农机局门前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测试为131.6mg/100ml。后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成分为177.67mg/100ml。
2月12日(农历正月初八),叶某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二】1 月26 日23 时13 分许,竹溪县城关镇男子冯某,31岁,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竹溪县城关镇鄂陕大道大裕沟路口路段,被执勤当场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测试为174.1mg/100ml。后经对其血液鉴定为185.59mg/100ml。
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九),冯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三】1 月25日1 时许,竹溪县水坪镇水坪街村男子明某兵,男,43岁。驾驶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城关镇鄂陕大道农机局门前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142.7mg/100ml。后经对其血液鉴定为142.78mg/100ml。
2月18日(农历正月十四),明某兵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竹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自春运以来,大队坚持重罚出文明、严管防事故工作理念,采取错时上岗、夜间行动、流动巡查、明察暗访、便衣跟踪等措施,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积极营造平安春运交通安全环境,截止目前已查获酒驾36起,其中醉驾3起。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