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重拳严防船舶倾倒固体废物

04.03.2017  00:35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3日电  (谢军 王莹)为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让长江母亲河更清洁,长江海事近期下发《关于加强防止船舶倾废》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重拳严防船舶将固体废物向长江内倾倒行为。

  2016年10月21日和23日,“鲁济宁货4155”轮和“长虹机568”轮分别于在海盐县浙江祥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码头装载约1200吨和1000吨垃圾,运送至长江白峁沙北水道#B5浮附近水域,于12月17日2000时许,两船利用浮吊将船上装载的垃圾倾倒入江。

  案件发生后,长江海事局所辖江苏段海事部门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能及时组织开展了清污工作,并对以船舶作为运输工具非法倾倒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做好船舶自身违法行为查处、信息通报等工作,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据介绍, 针对船舶倾倒固体废物的情况,长江海事局辖区各分支局将加强对运输船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船舶防污染监管,加大船舶油、垃圾、废气、生活污水等污染防治监管,为共抓长江大保护做出海事应有贡献。

  同时,通过船舶进出港报告、电子巡航系统等多种途径掌握载运固体废物船舶进出港口、航行停泊、作业的相关情况。此类船舶进入辖区进行重点跟踪,发现AIS非正常关闭则及时进行联系核实,或派海巡艇赴现场进行查处。

  此外,各海事管理机构将载运固体废物船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到港必查,重点加强对船舶载运固体废物行为的现场检查,核实固体废物的最终去向。对发现有违法倾废行为的,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进行查处。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