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县残联加强和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扶助政策的重要依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残疾人证》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办关系证、假证、人情证现象抬头,因办证造成上访量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县残联采取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残疾人证。
一是明确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县残联成立了残疾人证鉴定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证和管理工作,由理事长负总责,对于残疾特征明显,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评定,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二是要求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必须严格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的各项规定,遵守工作程序,严格办证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数据特别是残疾人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三是规定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于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者,在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骗取、冒领、伪造残疾人证,在社会上招摇撞骗的,迅速调查处理,及时收缴并注销骗取、冒领、伪造的残疾人证。
四是加强残疾鉴定评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曾都医院参与残疾等级鉴定的专家学习《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培训,与医院签订办证协议签,并商请市卫计委、市残联就残疾等级鉴定工作进行强调,确保鉴定环节不出现关系证、人情证、假证。
五是全面推进残疾人证动态管理。做好残疾人证核销工作,对因康复脱残或死亡等需核销残疾人证的,村(居)委会要及时报告,县残联办证窗口要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对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信息进行更新。
六是加快残疾人证办证的工作节奏。要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及时为符合标准的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确保广大残疾人能够享受普惠和特惠政策。鉴于随县的实际情况,原则上,申请人本人应该来县残联采集信息办证,对出门难、人户分离等特殊情况,可采取由监护人陪同前来办证、鉴定医生上门体检、专家会诊和县、乡两级残联协调联动等方式,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残疾人证核发服务,为办证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