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提高贫困户医疗报销比例提高到95%

06.04.2017  19:35

  为了加大医疗救助扶持力度,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

  病致贫返贫问题自4月1日起,神农架林区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险待遇,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提高后,在林区人民医院、林区中医医院、林区妇幼保健院住院患者报销比例提高15%,报销比例达到90%。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患者报销比例提高10%,报销比例达到95%。经转诊批准到省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报销比例提高20%,报销比例达到80%。异地居住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参照上述同等医疗机构执行。未经转诊批准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不享受以上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按照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减去起付线后按照80%比例报销 。确保群众不因生病成为贫困对象,切实做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