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17.09.2014  10:5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5号和省委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市农村扶贫开发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全面实现《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任务,近日,潜江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潜发〔2014〕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加强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关于创新工作机制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六大机制。一是建立贫困镇(老区镇)扶贫考核机制,从2014年起,市委、市政府将扶贫开发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二是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对贫困村、贫困户实行建档立卡,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规划和具体扶持措施;三是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与新农村建设和“三万活动”相结合,确保每个贫困村有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有帮扶责任人;四是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市财政视财力及项目实际情况适当配套预算扶贫开发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到村到户、直接用于扶贫对象。五是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镇(管理区、办事处)和农村社区延伸,扩大小额信用贷款规模,继续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六是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推进以“千企帮千村”为主题的村企共建,建立社会扶贫爱心信息平台,建立有效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确保善款直接用于扶贫对象。

  关于扶贫开发10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一是村级道路畅通工作,到2015年,实现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有序推进有条件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到2020年,推进农村公路连通工程,基本实现行政村通班车。二是安全饮水工作,优先安排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确保到2015年贫困村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三是农村电力保障工作,要建立农村“大配网”规划体系,切实提高农村配网供电能力、供电电压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四是危房改造工作,到2020年,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五是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到2015年,力争每个贫困农户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至少参与1项种养加或设施农业增收项目;到2020年,贫困村人均有1亩高效经济林(园)或一户有1项二、三产业致富门路,农业现代化水平和防灾避灾能力不断提高。六是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到2015年,扶持2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到2020年,扶持6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户增收。七是教育扶贫工作,到2015年,贫困镇(办事处)和老区镇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八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到2015年,实现贫困村村村有标准化卫生室,扶贫对象拥有基本医疗保障;到2020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建立健全,贫困村群众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九是文化建设工作,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市图书馆,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为支撑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20年,全面实现有线电视“户户通”,每个镇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或文化广场,每个行政村有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十是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到2015年,贫困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到2020年,自然村实现通宽带。

  关于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完善项目审批备案制度、贫困户项目申报制、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和拓展项目扶贫到户途径等四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