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制定出台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精细化管理服务基本流程(试行)

09.07.2014  13:16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提高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省民政厅日前制定出台了《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精细化管理服务基本流程(试行)》和《湖北省儿童福利机构精细化管理服务基本流程(试行)》(鄂民政函〔2014〕272号,以下简称《两个流程》)。

  《两个流程》分别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对象不同特点及需求,从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工作)对象、服务内容及标准以及责任人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服务时间具体指从早晨6点至次日6点的每个时段。服务项目从入住老人和儿童服务需求出发,进行了较为科学、系统的归类。其中,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项目包括晨间(午间、晚间)护理、早(中、晚)餐服务、个人卫生服务、老人居室及卫生保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上门订餐服务、衣物洗涤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健身康复服务、饮食安全服务、消防安全服务等16个方面;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项目包括晨间(午间、晚间)护理、日间服务、卫生保洁服务、医疗服务等8个方面。服务(工作)对象既涵盖所有入住老人、儿童、有关公共设施和安全设备,同时又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生理、心理特征区别服务于自理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婴幼儿、学生、介护儿童等。服务内容及标准从起床、穿衣到吃饭、睡觉,从室内卫生到室外环境,从个案服务到公共服务,从一般的休闲娱乐到康复护理等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总体体现了精、准、细、严的要求。

  《两个流程》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是在广泛征求基层社会福利机构和有关专家意见,并反复修改、几易其稿形成的。为了抓好《两个流程》在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的贯彻落实,省厅同时重点确立江汉区社会福利院和宜昌市儿童福利院分别为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实施精细化管理服务基本流程的试点单位,旨在抓典型、带一般,统一规范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基本流程,大力实施精细化管理服务,整体提升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厅福慈处  陈爱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