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办关于认真吸取上海外滩“12.31”特大踩踏事故教训严防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01.01.2015  21:57
事故教训严防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4年12月31日晚23时35分许,上海外滩陈毅广场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故。截止目前,事故造成35人死亡,42人受伤,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刻吸取此次踩踏事故教训,严防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明责任,高度重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大型群众性活动,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防范措施到位的原则,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各级公安部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安全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要严格纪律,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各岗位和每一个人。对因组织不当、措施不力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严格审批,切实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组织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必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审批制度。承办者必须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取得安全许可后方可实施;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训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应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三、强化措施,确保公众聚集场所安全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上海外滩“12.31”特大踩踏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商贸、文化、体育、旅游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商贸主管部门要立即对经营卖场的消防设施、人行通道、商品陈列布局等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旅游主管部门要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要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数量,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搞好各种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大型集体活动,禁止学生集体包车长途旅行。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修改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解决预案落实和执行不到位问题;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工作,重点在生产经营单位、教育机构、社区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市民的公共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