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警方支招春运旅行 需要防盗防骗防假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24日电 (吴德君 何侃)2016年春运大幕24日正式开启,春运旅途小偷、骗子等让人防不胜防。武汉铁路公安局根据近两年来春运期间旅客出行途中2125件报警求助进行梳理,提醒广大旅客旅途注意防骗防盗,遇事请向警察求助。
3大支招:
1.防盗篇:春运中,最让人上火的是人没到家,钱财行李被偷了。武铁警方在接到旅客群众报警的572起案件中,被偷、被盗占62.7%,除去当事人虚假报报案、遗忘丢失、证据不足外,真正立案数占74.6%。从抓获的116名窃贼来分析,小偷不贴标签,男女老少皆有,目的性很强的“职业小偷”占5成,长期活跃车站的“惯偷”占4成,临时见财起意的“客串小偷”占1成。扒手主要针对露财、马虎、无防备意识的人。被盗地点多在进站口、安检仪、上下车人多拥挤时。
警方指出,在火车站及列车上这些人员流动场所,一些旅客的“阔气”或财物外露等行为,很容易遭“贼手”,再加上回家心切、路途疲惫、大马哈等,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破获的107起被盗案件表明, 候车睡觉忘乎所以、进出拥挤放松警惕、旅途聊天得意忘形、贵重物品随意放置,都是小偷下手的好机会。出门在外,求安全需警惕,只要自己留心谨慎了,小偷本事再高,都无从下手,这样才会“天下无贼”,建议贵重财物始终放在自己视线范围内,不漏财,大量现金先存银行再出行。
2.防骗篇:在警方破获的55起案例中,骗子的骗术其实并不算高明,如攀老乡拉关系,“大哥,我们是老乡”,感受到浓浓的乡音乡情你就可能中招,掉入陷阱后,就有了帮忙照看行李、换车票等,转眼行李钱财不见、车票被退;还有贪小便宜的,“兄弟,我这iphone6s便宜才600元,要不要拿一个”、“地上掉了一个钱包,咱们分钱”、骗子偷听出站旅客电话信息冒充接人等等,精心设计好圈套让人钻,目的一个骗你钱财。
那么,为什么旅客容易上当受骗?湖北武汉心理咨询师程钰淇认为:首先,人们对乡音、乡亲、乡情等家乡情节有天然的认同感,当收到贴上“家乡”标签的信息后,会进入思维定势,本能的缩近社交距离,放松警惕,给骗子行骗打开思想通路。其二,万恶不离“贪”字,尽管理智上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因小失大的道理,但潜意识里贪婪和占便宜心理,会在外界诱惑时打败理智而占上风,加之“也许我就是幸运儿”的侥幸心理的催化作用,让骗子得逞就变得“水到渠成”了。
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此好事不会有,遇人遇事不心动,这样才能破骗子的“攻心术”。建议旅途中莫与陌生人攀谈搭讪,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
3.防假篇:每年春运,铁路警方都会查获大量涉假案件,假币,假火车票,假身份证,假铁路职工证等。近两年,武汉铁路公安局就查获假币假票假证案件达189起。去年春运,管内就发生过黑心包工头用假币给农民工发工钱,农民工拿着不知情的假钱到售票窗口购票被识破后,警方当场没收了1200元假币。一些人故意购买假火车票用于报销,还有的购买假火车票、假铁路职工证乘车都被铁路工作人员和民警发现。一些违法人员、在逃犯为了掩饰真实身份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使用假身份证件,去年武汉铁路警方就查获使用假证乘车逃犯87人。另外,警方在湖北境内69个客运火车站查获假乞丐、假爱心人士、假铁路工作人员56人。
警方提醒,为了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广大旅客请自觉抵制假票假证,不要轻易购买来路不明的火车票,以免上当受骗。同时警方告诫那些心存侥幸制假贩假者伸手必被捉,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在逃人员任何假外衣都掩饰不了真面目,自首才是出路。
8项注意:
在对春运中1553件求助进行分类整理,武汉铁路公安局重点提出8个方面的注意事项。
1.出门关好门窗。出门前,再三检查,东西带齐全没(特别是车票、证件、钱包),有没有遗漏,关掉家中电源(检查冰箱内是否有易腐败食品等),妥善安置宠物等,锁好门窗。
2.带好应急药品。病患者出门前必须准备旅途足够的药品,防晕车药备上,身体健康的人常规用药带上防不测。
3.行李不要超重。火车上明令禁止的物品不能携带,一般旅客随身携带行李不超过20千克,注意妥善保管易损物品,行李不要分散,最好集中打包,捆绑结实。
4.乘车不慌不忙。赶早不宜晚,预留1小时乘车时间,路途遇事不急不躁,沉着冷静,看清时间和车次,避免误乘、漏乘、坐过站。
5.行李要跟人走。售票厅、安检口、候车室、车厢内容易发生忘拿行李,其中,安检口最容易发生行李忘拿事件。旅客赶车心切,防止相似行李互相拿错乌龙事件和行李收拾不当发生掉落。同时,下车别忘拿行李。
6.看好老人小孩。老人和小孩随行,注意饮食,不要到人多拥挤的地方,时刻照看好,不要随意走动,防止磕碰摔倒,防止发生丢失等意外发生。
7.洗漱如厕当心。火车上在洗漱时,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如厕时,要格外注意手机钱包等物品,防止掉入冲便池滑落车外。
8.终到仍需警惕。列车到站前,检查收拾随身物品有无遗漏,下车后,请乘坐正规交通工具,不要轻信他人。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