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扰我清梦我伤你面颊 男子刀砍广场舞大妈获刑

07.04.2016  13:00

  睡梦中被巨大的音乐声吵醒,男子王某携菜刀找广场舞大妈“算账”,一言不合竟将对方砍伤。昨悉,黄陂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某判刑1年4个月。

  去年9月6日晚7时许,王某下班后回到黄陂区蔡家榨圣泉街的家中睡觉。楼下广场一群大妈跳起了广场舞。王某被吵醒。他打开窗户大骂起来,却无人理会。

  王某越想越气,索性拿了一把菜刀跑出家门,赶到广场,找广场舞大妈“理论”。因言语不合,与广场跳舞锻炼人员李大妈发生争吵致扭打。在扭打过程中,王某持菜刀将李大妈脸颊砍伤。经司法鉴定,李大妈因外伤致右面部裂创,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当晚,王某被抓获归案。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因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