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协助我省做好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工作
02.07.2016 17:5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7月2日15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近期我省严重暴雨洪涝灾情紧急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调拨3000顶帐篷,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协助和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截至7月2日15时统计,6月30日以来强降雨过程已造成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63个县(市、区)616.17万人受灾,死亡25人失踪6人(武汉市江夏区死亡8人,麻城市死亡4人失踪2人,罗田县死亡3人失踪2人,大悟县死亡3人失踪1人,红安县死亡2人,阳新县死亡1人,安陆市死亡1人,英山县死亡1人,蕲春县死亡1人,广水市死亡1人,钟祥市失踪1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3.47万人;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4288户1.03万间,一般损坏840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425.12千公顷,其中绝收35.2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5.11亿元。降雨仍在持续,灾情呈发展趋势。
针对当前灾情,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已于7月2日12时将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由Ⅲ级提升为Ⅱ级。省减灾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彭军于当日中午主持召开省减灾委办公室、省民政厅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响应措施,明确厅领导分工负责,细化应急工作规程和具体实施要求,确保救灾应急及时有序,妥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湖北省民政厅 吴 弢 李 伟)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2.07.201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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