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04.02.2015  19:34
2015 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2月2日   2015 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安,狠抓责任落实,深化治理整顿,加快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红线意识,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党政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快实现“五级五覆盖”(“五级”即:省、市、县、乡、村。“五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监部门向同级组织、纪检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认真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全面执行党政领导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失职渎职问责追究等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落实部门依法监管职责。尽快出台《湖北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各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要求。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围绕安全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四个到位”要求,严格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4.加大责任目标考核力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任职考察以及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专项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权重。坚持每季度向组织、纪检等部门通报各市州、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并在媒体上公告。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推进依法治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5.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全社会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营造依法治安的浓厚氛围。以各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教育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法治素养。       6.加快制定修订配套法规制度。抓好现行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制度的立、改、废工作,抓紧制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意见,推动《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和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       7.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制度,建立健全“四不两直”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实施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从严从重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强化威慑力。       8.依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对情节严重的事故责任单位实施上限处罚,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实施“双罚制”。在严肃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的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继续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做到真查真究、按时结案、公开公正。       三、抓好治本攻坚,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9.煤矿治本攻坚。落实煤矿“双七条”、“1+4”工作法,深入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防治,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年内实现年产3万吨小煤矿全部退出。       10.非煤矿山攻坚克难。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五化”矿山建设和井工矿山充填采矿技术。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等级分类监管,强化采空区、尾矿库专项整治,以及无主尾矿库综合治理。全面完成非煤矿山三年整顿关闭结账任务。       11.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按照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部署,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加快隐患整治进度,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全部已排查出的油气输送管道重大安全隐患和形成密闭空间隐患的整治工作。       12.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站场的监管,严把运输经营和客运驾驶人准入关,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重点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客运和危险化学品及校车运输安全管理和监控。全面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通行客运班车、校车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隐患治理。严格路面管控,整治道路通行秩序,集中力量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假套牌、酒驾、醉驾、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和重点县整治攻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保障“双十条”规定,深化氯气、液氨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结合产业结构升级调整,迁建和关闭一批小化工企业。督促14个重点县落实安全生产攻坚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危险化学品“三重点一重大”(重点地区、重点工艺、重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和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行为整治,加强“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和“四防”(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建设管理。       14.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增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劳动者防护维权意识、社会关注度。深入开展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石材加工、水泥制造等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善防治协作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5.铝镁等金属非金属燃爆粉尘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冶金煤气等专项整治。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继续推进水上交通、铁路、消防、地铁、民航、民爆、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突出“两个全覆盖”工程,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改革创新       16.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实现企业安全监管全覆盖。围绕进一步增“”提“”, 进一步抓好调查摸底,入网注册,扩大覆盖面,不断提高“两化”体系运行的效果和质量。建立所有企业全员排查隐患、自行治理隐患机制,所有与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内要全面建立“两化”监管平台。以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着力点,完善管理系统功能,强化执法检查和绩效考核,研究出台“两化”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落实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       17.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现区域安全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在全面总结试点县市经验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植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化体系,充分发挥乡镇以下基层自治组织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信息联络、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违法行为初期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8.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推动各地加强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等经济功能区的安全监管力量。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规范网上审批,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机制,加强县级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建设,实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重点环节监管融合、多位一体。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培育和利用第三方机构,加强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建立社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理顺综合监管、直接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关系,划清职责界线,建立既各司其责,又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五、夯实安全基础,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9.科学编制全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全力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收官工作,加强重点工程督导和实施效果评估,确保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并与城乡建设规划相衔接,提高系统性、协调性。       20.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通过达标创建活动,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设施设备、作业现场、操作过程等环节,提高企业信息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21.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工程。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实施方案,推动一批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列入省级、国家级支持项目,加强安全科研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强制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大力推广应用充填采矿法、阻隔防爆技术、采空区监测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远程实时监控等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支持低感度、低爆能等安全型烟花药剂研发和应用,发挥物联网和“大数据”等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安全科技水平。       2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为主题,全面带动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打造宣传文化主阵地。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十佳示范乡镇”评选活动,深入宣传最美基层安全卫士、安全生产十佳示范企业先进事迹,扩大影响力,弘扬正能量。继续抓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努力培植一批文化标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加强安全资格考核,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       23.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加强安全生产政策研究,落实好中央财政整合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治理专项资金政策,完善省市、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安全投入机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24.狠抓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突出抓好监管人员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培养一批懂安全、善管理、会执法、尽职责的安全监管人才队伍。注重加强队伍管理,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监察,对渎职失职的严格追究责任。       六、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       25.完善应急预案和保障。加强预案管理,着力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审查,实现政府和企业间预案的有机衔接。督促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矿山、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对矿山、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为防范处置事故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市县建立应急救援平台,完善应急救援数据库。       26.强化救援现场指挥和演练。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省、市、县应急指挥机构建设,简化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现场指挥运行规则,强化救援现场保障,实行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严防发生次生事故,提高救援工作实效。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