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大数据分析报告

20.04.2015  10:33
 

    

  2014年,全市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建档立卡工作部署,通过宣传发动、制定方案、组织培训、调查登记、评选公示、审核复查等工作环节,按照规模分解、公示公告、数据录入的方法步骤,在市、县、乡、村四级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建档立卡工作任务,建立了贫困村、贫困户大数据平台,为实现精准扶贫明确了靶向,奠定了基础。通过对全市建档立卡大数据分析,现将全市贫困状况、贫困特征及工作建议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国家2736元的扶贫标准和省扶贫办贫困人口分解规模,按照“农户申请、民主评议、乡村审核、公示公告、县市核准”的工作程序,在全市9个县市区、117个乡镇、1857个行政村中,共识别认定贫困人口263039户、821966人。其中,扶贫户177253户、583703人;低保户31913户、77851人;五保户8908户、11189人;扶贫低保户44965户、149223人,分别占贫困人口总数的71%、9.5%、1.4%、18.2%。

  按照全省“一高一低一无”(“一高”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全省一倍以上;“一低”即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一无”即村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标准和贫困村规模,全市共识别认定重点贫困村456个,占全市1857个行政村总数 的24.6%。456个贫困村共有贫困人口147061户、546893人。其中,贫困户85341户、280775人,五保户6301户、6670人,低保户29912户、低保人口47841人。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占全市贫困人口总量的66.5%,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为51.3%,高于全市贫困发生率33.5%的17.9个百分点。

  二、贫困特征

  通过对全市建档立卡数据分析,我市贫困人口、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贫困状况呈现以下特征。

  (一)贫困人口存量大,贫困程度深。一是贫困发生率高。全市贫困发生率为33.5%,比全国贫困发生率10.2%高23.3个百分点,比全省贫困发生率14.7%高19.7个百分点,在全省17个市州中位居第2位,仅次于神农架林区(林区贫困发生率35.45%)。全省四大片区贫困发生率中,秦巴山片区位居四大片区第一。二是贫困人口多。全市贫困人口总量为263039户、821966人,占全市245.5万农业人口的33.5%,占全省贫困人口总量1915141户、5806913人的14.2%,在全省17个市州中位居第3位,仅次于恩施州(337988户1080781人)和黄冈市(340214户1028022人)。从全省四大片区情况看,秦巴山片区284170户、883202人,武陵山片区416152户、1314553人,大别山片区307131户、967641人,幕阜山片区116833户、376852人,秦巴山片区贫困人口占四大片区总量的25%。三是贫困人口分布广。全市82.2万贫困人口分布在9个县市区的117个乡镇1857个行政村,遍布全市城区农村、县市区所有的乡镇、村。其中,66.5%的贫困人口分布在高山远山区、深山石山区和边远库区等重点贫困村,也是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33.5%的贫困人口分布在非重点村。四是二元结构突出。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2143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46元,收入比为3.1:1,高于全国2.7:1和全省1.7:1的水平。

  (二)致贫原因多样性,致贫因素叠加。从致贫原因看,我市贫困户致贫原因主要有:因病致贫、因学致贫、因残致贫、因灾致贫、缺生产资金、缺技术、缺劳动力、缺土地、缺水、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力不足等11类。其中,因病致贫达130473户,占比49.6%;因残致贫18085户,占比6.9%,二者合计占比达56.5%。因缺生产资金致贫97154户,占比36.9%;因缺技术致贫77122户,占比29.3%;因缺少劳动力致贫38246户,占比14.5%;因交通条件落后致贫26557户,占比10%;因自身发展能力不足致贫25044户,占比9.5%;因学致贫19027户,占比7.2%;因灾致贫15048户,占比5.7%;因缺土地致贫9715户,占比3.7%;因缺水致贫9587户,占比3.6%。致贫原因比重较大的为因病致贫、缺资金、缺技术。与全省相比,全市贫困户“缺技术”、“缺资金”、“因灾致贫”、“缺土地”的比例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尤以“缺技术”、“缺资金”为甚,其比例分别高出全省水平10.8个和10.6个百分点。全市60岁以上贫困人口202792人,老龄化率达24.7%,比全国老龄化平均水平15.5%高9.2个百分点。贫困村致贫原因也是多重因素叠加,除村无致富产业、无集体收入、交通不便、缺少土地、缺少劳动力、缺水外,贫困人口受教育程度低、老龄化、人均占有资源少、社会保障低等多种因素叠加,是导致贫困村致贫的主要原因。

  (三)贫困农户收入低,致富渠道窄。到2014年底,全市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在2736元以下,与全市7046元平均水平差距较大。从人均可支配收入分组情况看,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00元以下的极端贫困户达94593户,占比35.9%;2000-2500元的贫困户111703户,占比42.5%;2500-2736元的贫困户56743户,占比21.6%。贫困人口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外出务工和从事传统农业种养业。从劳动力就业情况看,贫困人口劳动力共520015人,占贫困人口总量的63.3%,其中普通劳动力513073人,占劳动力总量的98.7%;技能劳动力6942人,仅占劳动力总量的1.3%。全市丧失劳动力和无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共301951人,占贫困人口总量的36.7%,其中丧失劳动力贫困人口53572人,无劳动力贫困人口248379人。外出务工劳动力261800人,占贫困人口劳动力总量的50.3%,占全市外出务工总数75.24万人的34.8%。外出务工人员中,乡镇内务工80193人,占比31%;乡镇外县内务工37352人,占比14%;县外省内务工46113人,占比17.6%;省外务工98142人,占比37.4%。从事传统种养业贫困人口560166人,占贫困人口总量的68.1%。2014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46元,其中经营性净收入1929元,工资性收入3435元,转移性净收入1624元,财产性净收入58元。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375元,其中外出务工收入1684元,占全市平均水平49%,从事传统种养业收入691元,占全市平均水平36%,外出务工收入占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1%。

  (四)贫困人口占有资源少,生态建设压力大。统计显示,贫困人口拥有林地面积4517140亩,人均面积5.5亩;退耕还林面积230618亩,人均面积0.28亩;林果面积145177亩,人均面积0.18亩;耕地面积936840亩,人均面积1.14亩;有效灌溉面积139442亩,人均面积0.17亩。人均占有土地、林地、耕地等资源少,生产生活矛盾比较突出,制约了贫困农户的发展与脱贫。全市居住在高山、深山需要扶贫搬迁的贫困户达6.3万户,占贫困户总量的24%,这部分人口为了生存、生活,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保护生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艰巨。同时,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与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经济转型升级与污染减排刚性任务的矛盾、生态文明建设压力巨大与公众对环境质量要求日益提高的矛盾在全省表现突出。

  (五)贫困村基础设施滞后,生产生活环境差。贫困村普遍存在基础条件差、发育程度低。据统计,全市456个贫困村中,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476万元,村平收入仅1.04万元,比全省平均收入1.42万元低3800元。未通生活用电的自然村14个、未通生产用电的自然村120个、未通生活用电的贫困户1376户。贫困村中住危房的贫困户50967户,占贫困村贫困户总量的34.7%;饮水困难的贫困户62437户,占贫困村贫困户总量的42.5%;未实现安全饮水的贫困户76022户,占贫困村贫困户总量的51.7%。456个贫困村仅成立了24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共5329户(村平12户)贫困户加入了合作社,开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户610户、经营农家乐的贫困户396户、从事旅游业的贫困人口961人,贫困村产业规模未形成,特色产业经济效益不佳,带领贫困户融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建成脱贫的利益联带机制,导致精准脱贫难。贫困村空心化、老龄化现象严重,且随着时间推移,脱贫难度不断加大,扶贫的边际效应不断递减。

  (六)公共服务缺少,保障水平低。据统计,贫困人口中患有慢性病、重大疾病和残疾的有222672人。其中,长期慢性病172771人,占比21%;患有大病43465人,占比5.29%;残疾人6436人,占比7.83%。因病致贫比例达到49.6%。无卫生厕所的贫困户214658户,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3.2个百分点;未通广播电视的贫困户84598户,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2个百分点。全市456个贫困村,有42个村无村级卫生室,84个村无公共厕所,32个村无执业医师,326所小学、137639户贫困户不通宽带,24.2%的贫困人口未参加新农保。全市未通客车的520个行政村中,贫困村186个,占比36%。已通客车的村多数通车条件差、标准低、底子薄、隐患多。因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缺失造成的多维贫困成为全市致贫的主要形态。

  三、工作建议

  针对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贫困特征,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统筹性、实效性,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目标,我们建议,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把扶贫攻坚作为全面小康重点和县域经济助推器,确保决战决胜。农村贫困是十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和“瓶颈”,扶贫开发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事项、最艰巨的工作、最紧迫的任务,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必须把扶贫开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全市“三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和“民生头号工程”,按照全域规划、连片开发、产业为主、基础先行、综合施策、精准扶贫的要求,以贫困村、贫困人口为对象,以增强内生动力为重点,以发展产业为根本,调动政府和社会力量,引入市场力量,加大投入,努力提高扶贫开发水平。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要进一步明确县、乡、村扶贫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签订责任状,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聚焦扶贫攻坚,确保把扶贫开发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减贫实效和小康指标实现上,让十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切实解决贫困村发展瓶颈问题。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多维贫困,在政府主导下,充分调动行业部门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发挥民政、就业、交通、水利、环保、教育、卫生、科技、农业、林业、电力、通讯等行业部门职能,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新机制,实行政府部门政策协同,资源配置协同。要围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培植增收致富产业、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四个重点,明确行业部门职责,制定政策措施。要全面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十发〔2014〕6号)明确的职责,制定完善行业扶贫规划和行业扶贫政策,推进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电力扶贫、危房改造、产业扶贫、旅游扶贫、教育扶贫、计生扶贫、文化扶贫、信息化扶贫十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整合部门资源,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饮水、行路、住房、用电、就医、转移就业、上学、环境改善、村村通客车、农村信息化等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生活质量。要建立两项制度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低保等社会保障的托底作用,对无致富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应保尽保。

  (三)创新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行片区开发与精准扶贫“两轮驱动”。要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要求,坚持片区开发与精准扶贫“两轮驱动”。要把片区开发重点放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上,组织实施好片区“十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水、电、路、气、房、信息、教育、卫生建设,深入实施“一城两带”战略和“一核多支点”布局,争取更多的片区重大项目落地,努力促进区域交通、水利、水土保持、环保、生态建设和重要产业发展,为精准扶贫提供支撑。在抓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把四双”帮扶、“雨露计划·金蓝领”助学、生态扶贫搬迁、金融支持扶贫“四大行动”作为精准扶贫的重大举措,努力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管理、精准脱贫。通过“四双”驻村帮扶,瞄准帮扶对象,明确帮扶责任,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行政事业、企业、科技特派员“三位一体”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通过“雨露计划·金蓝领”助学“拔穷根”,阻止贫困代际传递;通过金融支持扶贫“换穷业”,发展致富产业;通过生态扶贫搬迁“挪穷窝”,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实施“千村万户脱贫致富支持计划”,针对十大致贫原因(因病致贫、因学致贫、因残致贫、因灾致贫、缺生产资金、缺技术、缺劳动力、缺土地、缺水、交通条件落后),采取“十个到户到人”措施,瞄准重点村,找出脱困户,确定扶贫策,明确帮扶人,建立减贫台账,努力完成减贫任务。

      (四)创新市场扶贫机制,推进致富产业发展。始终扣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松,按照“一核多支点”战略布局、“一城两带”发展战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坚持以工业化增加就业,城镇化减少农民,农业现代化致富农民,信息化助推增收,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走出一条因地制宜、发挥自身优势的扶贫开发之路。按照基地做大、龙头做强、产品做优、品牌做响、链条做长的要求,实现产业连片开发,形成规模效应,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实施“四个百万”工程,着力提升基地质效和规模,加快推进扶贫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营销,支持发展农产品批零对接、直供直销、冷链物流等产销模式,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组建电子商务公司,打造农产品电商平台,实现城乡网络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将实体销售与网络营销有机结合起来,拉长农业产业化链条,让贫困群众在产业链条上增收。盘活承包农地林地、宅基地、房产以及集体资产股份等提高农村贫困家庭和个体财产性收入。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利,探索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流转。盘活贫困家庭手中的资产,拓宽其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把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作用与调动贫困户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政府+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政府+龙头企业+家庭农场+贫困户”、“政府+家庭农场+贫困户”、“政府+合作社+贫困户”等产业链条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和资金入股分红,鼓励贫困户在基地务工,通过“股金”、“薪金”、“流转金”,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建立政府风险担保基金,为贫困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提供信贷支持,引导贫困家庭开发创业项目,提高经营收入。

  (五)坚持“三位一体”,创新社会扶贫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社会参与度,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努力打造“四大平台”。一是努力搭建定点帮扶平台。加强与国家部委联络,积极对上争取对接,争取帮扶资金,争取中直部门加大对我市帮扶力度。二是努力搭建“四双”帮扶平台。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开展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动员企业开展村企共建,科技特派员进村提供科技服务,打造精准扶贫品牌。三是努力搭建对口协作平台。全方位开展深度对接,完善对口协作机制,高标准实施南水北调京津冀受水区援助项目,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推进与中关村的战略合作,深入开展干部挂职交流工作,做好区县对接、产业对接、项目对接、人才智力对接等工作。四是努力搭建社会参与平台。着力构建高效运转的扶贫爱心救助平台,实现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意向与贫困户需求对接。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扶贫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