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工会公职律师群体当选江西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11.01.2016  10:02

维权“三人小分队”

2015年12月,江西省总工会公职律师群体当选为江西省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成立于2007年11月的江西省总工会公职律师事务部,现有李崎宇、李俊平、丁妙云3名公职律师。别看只是“三人小分队”,他们却做出了诸多成绩:加强源头参与,推动修订和出台了“一办法和四条例”;化解劳动争议,处置了2000多起维权案件;强化监督检查,全省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位居全国前列……

巧妙追回欠薪

在省总工会公职律师事务部的墙壁上挂着一面锦旗:“感谢省总工会为我追回拖欠8年之久的工资!”这是南昌市新建区农民工俞某发自内心的感谢。

2005年,俞某从南昌市一家园林工程公司揽下了两项业务,人工费合计7.6万元。但在同公司结算工钱时,却一直没能拿到全款。经过不懈追讨,公司在2011年春节前还款1万元,剩余款项只给他打了一张欠条,承诺在2012年春节前一次还清。然而,公司的承诺再一次落空。

无奈之下,俞某找到省总工会寻求帮助。事务部律师李俊平在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公司负责人李某取得了联系。在长谈之后,李某坦言,公司近期资金周转不灵,加上母亲去世也花了一大笔钱,实在无力支付俞某工资——调解似乎进入了僵局。

在交谈中,李俊平从李某处获得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南昌市一家机关单位尚拖欠其公司29万余元工程款未结清。如果能够把这29万工程款追回,农民工俞某的6万余元欠薪不就迎刃而解了?

李某当即表示同意,并出具了书面说明。事务部也在第一时间与该单位取得了联系。经过协调,不仅俞某的欠薪得到了支付,李某也拿到了拖欠的工程款。

“很多劳动纠纷情况都很复杂,进行调处时需要智慧。”事务部主任李崎宇说,正是一次次全力以赴的介入调解,让事务部赢得了赞誉与信任。

第一时间处理网络舆情

事务部自成立以来,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受理了30多起仲裁、诉讼案件,为职工赢得10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

同时,为适应网络时代要求,事务部通过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小组,在网上第一时间发现涉及职工的舆情,进行快速核查调处。

有一次,事务部注意到有网民在江西省某论坛上发帖,反映某公司4名员工到省职业病医院防治医院自费做尿汞检查,结果均超标。在员工要求下,公司车间400名员工里的24名员工(含前面4人)进行体检,结果显示均有不同程度尿汞超标。其中,做过自费检查的4人结果与之前有出入,这让员工们对公司所作的检查产生了怀疑。

随后,事务部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建议尽快妥善处理,保障血汞超标职工的治疗检查。

经过事务部的介入协调,该公司又安排一批员工到当地医院或省职防所检查,确认没有员工出现汞中毒的临床症状。同时,对一批确认尿汞超标的员工进行驱汞治疗,所有人一个月后安排复检,抚平了员工们的激动情绪。

自2009年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以来,事务部先后处置了2000余起网络舆情。通过及时介入和处理,将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

积极参与立法工作

在省总工会的领导下,公职律师事务部还运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立法工作。

长期积累的劳动争议调处经验让事务部意识到,劳动关系的协调要靠日常的维护,如果等到职工与企业出现对抗局面才介入,往往就已经晚了。根据工会法相关规定,工会对于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有监督权,并且还是劳动监察的一个重要补充。为此,事务部决心全力推动《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纳入立法计划。

事业部认为,可以通过工会在用人单位设立监督委员会以及监督员,形成一个完善的工会监督网络,先行对企业的用工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企业劳动合同不合规或者用工行为屡教不改,就可以与劳动监察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将问题解决在萌芽期。

如今,江西省人大已将事务部提出的《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计划。

实际上,在省总党组领导和法工部的努力下,江西省工会立法工作已走在全国的前列,先后修订了《江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出台了《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西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江西省厂务公开条例》和《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为建立完善江西省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奠定了法治基础。( 赵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