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青少年结伙打劫 审讯中竟与民警“叫板”
13.04.2016 11:50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13日电 (潘成涛 王泽龙)日前,湖北省竹溪县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摧毁了一个由6名青少年组成的抢劫团伙,该团伙成员年龄最大的16岁,年龄最小的不满14岁。其中,15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审讯中与民警叫板:“你只能关我24个小时,还能把我咋样!”
4月8日上午,竹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一学生报警称:其昨晚在城郊一网吧上网,被人强行从网吧后门架走,随后掐住脖子,抢走一部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和100元现金。
正当警方紧锣密鼓开展侦破工作时。9日上午,民警又接到报警:8日21时许,一初中生在放学回家途中,被几人架至一小区院内,随后对其殴打,抢走手机和400元现金。
12日凌晨,民警将正在某网吧上网的刘某、严某、乐某、张某等6人抓获。经过审讯,其6人不仅对上述两起抢劫案供认不讳,还交代出自今年2月以来,窜至城关、水坪两地,盗窃作案3起的犯罪事实。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中的几个年纪较大的成员,都有殴打他人和寻衅滋事前科,因作案时未满16周岁,均未受到处罚。于是,犯罪嫌疑人张某自以为此次犯案仍然会不了了之,于是在审讯中与民警叫起板来。
1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严某、乐某、张某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案件在审。
相关法规: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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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2016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