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让为官不为者不为官
“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习近平总书记的这番话语重心长。
当前,我省党员干部绝大多数是有为的。但必须看到,面对驰而不息的作风建设、清风劲吹的政治生态、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少数人仍然“为官不为”。有的是不作为,以党风廉政建设抓得紧、抓得严、为了不出事为借口,干脆不干事了;有的是不会作为,虽有作为的愿望,但没有作为的能力和行动,跟不上趟,思想理念落后,知识水平不够,专业能力不足;有的是不敢作为,本身有些能力,但不担当,“遇见难题绕着走,碰到矛盾就溜边”,“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
竞进有为、勇于担当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有为才有位,在位必须为。干部干部,先干一步,只做太平官、潇洒官,对不起一个“干”字;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对不起肩上的担子。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谋事干事成事不出事;反过来,无功就是过,庸碌就是错,不谋事不干事不成事,不仅蹉跎个人岁月,而且贻误改革发展时机,也是出事。“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用人导向是最大的导向。干部用好了,队伍带好了,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局面就会为之一新;干部不合格、不称职,却始终赖在位子上下不来,失去的不仅是工作的主动权,而且影响人民群众对整个干部队伍的信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必须下大力气治理为官不为。
要把真问责作为抓作风的关键,对为官不为者动真格。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只要不出腐败问题,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这种把作为跟风险捆绑在一起的思维,实际上是将做清官与当庸官混为一谈。没有只清不为的清官,不为如贪。既要惩治贪污腐败,也要问责庸政懒政,让该作为不作为的干部无所遁形,使庸官难过“上岗关”、懒官难过“考核关”、太平官难过“群众关”,才能形成倒逼压力,扫除歪风积弊。
要大力倡导以实绩论英雄的工作取向和用人导向,让为官不为者不为官。去年7月,中央出台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等问题,着力解决“能上不能下”这个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为整肃吏治提供了制度依据。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对干部“下”的情形、“下”的依据、“下”的程序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细化。让为官不为者不为官,就是要解决“能下”问题,让庸者“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国法,接受的是纪律处理和法律惩罚,是被拿下,庸者下,是对非优良“产品”的正常筛选,是正常的下。让庸官、混官、懒官没有市场,逼“庸”为“能”、逼“懒”为“勤”、逼“混”为“为”、逼不为者出局,党员干部队伍才能更好地流动起来,活力充盈。
《荀子》里有一句话:“耻不能,不耻不见用”。意思是,要把无能看作耻辱,而不把不被任用看作耻辱。处身新的历史方位,肩负新的历史使命,广大党员干部更要时时自警,为官避事平生耻。增强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我们一定能激发新状态,展现新作为,为“十三五”精彩开局,为湖北改革发展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