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民政部:对不具备托养条件的机构立即终止托养关系

29.03.2017  01:22
  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电  民政部27日在京召开全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范围内的救助和托养机构开展全面检查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对不具备托养条件的救助和托养机构立即终止托养关系,并妥善安置好现有托养人员,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民政部提出,广东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托养人员死亡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暴露出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救助和托养规定在有的地方没有得到落实,对托养机构把关不严,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管,个别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活动,谋取个人私利,严重侵害了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
  民政部要求,要强化站内照料服务,对入站超过10天未满3个月的受助人员,只要条件允许,要优先在站内开展照料服务,不得匆忙进行托养服务;要认真履行查询或寻亲程序,让受助人员及时返乡,回归家庭;要规范站外托养工作,严格遵循托养规定和招投标规定,加强对托养机构的日常监管。(载于2017年3月28日湖北日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