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02.06.2015  11:57

  5月28日上午,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昌斌主持召开了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关于对鄂办发[2014]32号文件贯彻落实督促检查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和民政部《关于立即开展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会议部署我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会议要求,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三个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收集资料,建立好台帐,将贯彻落实鄂办发[2014]32号文件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报告连同台帐资料于6月10日前报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6月上旬,厅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厅直属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消防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厅范围内通报。会议强调,单位安全稳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直属单位一定要树立安全大于天的思想,抓好安全工作关键要靠平时,做到“五个到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保障厅直系统人员、单位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从河南鲁山发生的火灾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和履职尽责活动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到位。 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完善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把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层层传导责任,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三、管理制度到位。 要建立健全内保组织,按要求配备保卫人员;完善门岗值班、巡查,重大节假日值班安排,用水、用电、用气、车辆管理、食品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消防灭火预案等,做到有备无患。成立矛盾纠纷调处组织,排查化解单位内部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实行跟踪监督,将不安定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防范措施到位。 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到位。按要求配备和更换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加强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对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的管理,实行分类放置;医院要加强对麻醉药品、危险化学品的严格管理。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外来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登记、重点部位有专人负责守护制度,有条件的单位要组织义务联防巡逻队、义务消防队等内保工作队伍,做到群防群治。直属各单位要与厅机关要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强与辖区公安部门联系,了解周边环境,掌握社情动态,有情况及时报告,织密安全网。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五、责任追究到位。 直属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单位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后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