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欲找前夫讨说法 被拒后一夜三次放火泄愤

31.10.2014  13:43

  汉南一女子因离婚后对前夫不满,找对方讨说法却找不到人,心生怨气的她一晚上三次放火泄愤。昨天获悉,汉南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该女子3年有期徒刑。

  去年12月12日,46岁的汉南女子万某因离婚对前夫不满,便想找他讨个说法,但前夫避而不见,万某四处寻找未果,来到前夫的弟弟家,以前前夫经常与他弟弟陈某在一起,但那天前夫并不在,陈某知道她来了也躲着不见。万某当时十分气恼,在厨房里找到了一个打火机,晚上8点,她一气之下在卧室中将陈某家的棉絮点燃,烧毁了棉絮和其他财物。

  听说此事后前夫打电话质问,再次引起万某恼怒,次日凌晨,她又接连在邻居张某家和彭某家放火,将两家后院的棉梗先后点着,好在三次放火,都被邻居和及时赶来的消防官兵扑灭。

  案发后,万某逃离现场,在邓南街卓尔工业园附近,碰到了巡警的盘查,她见到民警后慌忙将打火机丢掉,但还是被民警抓获。

  事后,经万某的亲属和陈某一家人商议,全家人对万某在其家中放火的行为予以谅解。

  汉南法院审理后认为,万某多次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并烧毁他人财物,已构成放火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