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军休办组织召开规范军休干部护理费管理工作研讨会
09.06.2017 11:30
本文来源: 民政厅
参会人员针对《通知》中规定的因战、因公残疾等级评定的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界定,护理费的申报、初审、复核、审批、发放时间和管理工作了深入讨论。陈新祥主任指出,《通知》要以现有的政策规定为依据,要考虑护理费享受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把好事做好。军休管理机构要负起初审第一责任人的担当;市州军休管理部门要加大复核和监督力度,做到护理费审批公正、阳光、透明,切实把军休干部的生活待遇落到实处。会议还就军队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省政府军休办安置处 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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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2017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