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罚款 圆通分公司压下数千快件
“21日通过圆通公司快递东西,一个多星期了仍没收到,有很重要的资料,还有大家‘五一’出行需要的用品,很着急。”昨日,在武昌上班的郭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郭女士称,她有两件快递分别从浙江金华和江苏常熟发往武汉,21日下单后到现在仍未收到。网上输入圆通快递单号查询,发现快件已于24日下午发送到武汉转运中心中南分公司,之后再无消息。
记者联系上圆通快递中南分公司负责人陈经理,他介绍说,中南公司负责武昌中南路一带区域的快递业务。之所以没有及时发货,是因为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罚款不合理,导致分公司亏损230多万元,员工离职,目前已无力经营。
陈经理说,圆通总公司在上海,对于武汉地区的快件,按照流程将首先发送到武汉运转中心公司,之后再派送到各个分公司,由分公司的快递员送到客户手上。若快件延误、遗失或者遭客户投诉,总公司将直接对分公司罚款处罚,延误一件快递罚款100元。
“总公司将罚款作为一项经济来源。仅从1月份到现在,我们已经欠总公司罚款29万元。”陈经理说,公司23日已经停止经营,因缺少快递员,积压了数千件快件。“为了避免客户利益受损失,我只好自己租车,并发动亲戚朋友帮助派送快件,目前分公司已无积压。”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圆通武汉转运中心公司发现,仓库里工人正有序分拣快件,并没有看到积压现象。随后见到了圆通快递总公司网络扩展部经理马小龙,他数日前从上海来到武汉处理此事。马小龙介绍说,2013年11月10日,陈经理与圆通总公司签订合同,成为圆通公司的加盟商,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应自负盈亏。武汉市共有28家类似的加盟商,目前仅中南分公司一家出现经营亏损。
“我们与所有加盟商签的协议都是相同的,中南分公司出现亏损是因为其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马小龙说,武汉运转中心公司每天要向中南分公司派发约3500件快件,该公司23日停止经营后,积压了2000多件快件。此后,武汉运转中心不再向其派送快件,而是分流到其他公司帮助派发。
马小龙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扣押客户邮件。武汉转运中心公司曾前往中南分公司处理积压快件,但遭到对方阻挠,目前尚不知对方是否还有快件积压。
“陈经理提出要将中南分公司转手,总公司已作出让步,并愿意承担中南公司70万元的加盟费和免除30万元的罚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还在继续协商。”马小龙说。(长江日报 记者汪洋 王平)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