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小康须打好扶贫攻坚战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始终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发展和消除贫困作为核心工作来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政府主导,先后通过体制改革推动扶贫、大规模开发式扶贫和有计划的扶贫攻坚等举措,基本解决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所有这些成就,都是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总前提下取得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扶贫工作进入攻坚的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这说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既是有中国特色的减贫道路的根本目标,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其他制度、其他理论的基本特征。
基于这一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干部,要带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抓扶贫,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我们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贫困地区的全面小康,没有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正面这个挑战,应对这个挑战,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前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贫困地区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时刻放在心上,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做到有计划、有资金、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步伐,确保贫困地区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扶贫工作千头万绪,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是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前提。这就需要党的领导干部“接地气”,带着对普通劳动人民的深厚感情抓扶贫。“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借用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经验,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提出的时代要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有人掉队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实现脱贫致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也是全国人民的期待,更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到河北阜平革命老区进行扶贫工作调研。在这次调研中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小康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不能出现有人掉队。全面小康,核心就在全面。它覆盖的人群是全面的,涉及的领域也是全面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国范围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我国有6亿多人口摆脱贫困,在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共同发展方面取得了伟大成就,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的目标。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贫困人口数量减少的成就93.3%来自中国。近年来,农村贫困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有了长足进展。但是,按照年人均收入2300元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截至2014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还有7017万人。贫困地区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个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需要下大力气着力解决。
把握时间节点,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向国际社会宣布,未来5年,我们将使中国现有标准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与这个要求相比,我国当前扶贫开发工作依然面临十分艰巨繁重的任务。除去贫困人口总量多之外,现有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难度大,成本高,是亟需破解的主要难题。这些地区生存环境恶劣、生态脆弱、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滞后,已经解决温饱的群众因灾、因病返贫现象突出。这说明,我国扶贫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现在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几年时间,时不我待,扶贫开发要增强紧迫感,真抓实干,取得实效。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扶贫开发是我们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是最艰巨的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十三五”时期是我们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握时间节点,努力补齐短板,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
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坚持中国特色减贫道路
在扶贫工作中坚持和发挥制度优势,是我国扶贫工作取得成效的基本前提。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带领全国人民积极探索、艰苦奋斗,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减贫道路,为世界减贫事业提供了宝贵的“中国经验”。在不久前召开的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习近平同志对这条道路的内涵和特点作了完整阐述,即坚持改革开放,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坚持政府主导,把扶贫开发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开展大规模专项扶贫行动;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坚持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体系;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这条道路的核心,就是坚持和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坚持中国制度优势的重要表现,是我国扶贫事业取得突破和跨越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为确保扶贫攻坚取得实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扶贫开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大幅增加扶贫投入,出台更多惠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政策措施,提高市场机制的益贫性,推进经济社会包容性发展。
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是基础。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党支部。扶贫开发要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要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集中力量办大事,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搞好扶贫工作的重要方面。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工作要切实强化社会合力。这种“合力”的主要体现,一是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大扶贫格局。努力建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健全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扶贫体系,有组织地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二是要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在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放,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的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资金,更快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找到“贫根”,对症下药,实施精准扶贫方略
实施精准扶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思路的一个重大转变。这个方略,是针对我国扶贫工作出现的扶贫措施总体上缺乏精准性、连续性、全面性,扶贫工作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效果不佳等问题提出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扶贫战略要注重抓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确保各项政策好处落到扶贫对象身上。这六个精准,概括起来就是两个要求,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的要求,需要在扶贫攻坚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责任,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
区别不同情况,制定更为精准可行的扶贫工作方案,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比如,在扶贫重点上,各项扶持政策既要整体联动、有共性的要求和措施,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倾斜,加强对特困村和特困户的帮扶。在具体扶贫举措上,要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在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识别、管理上,要进行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扶真贫,真扶贫。
(作者李 珍 系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一编研部副主任 经济日报 2015.11.5 第十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