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供给侧推进湖北精准扶贫的几点建议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李志平、喻璨聪
我省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已步完贫困户识别阶段,正踏入实质性的联动帮扶阶段。与此同时,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为标志的我国供给侧改革开始启动,并迅速影响到城乡工作的诸多方面。这其中就包括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归纳供给侧改革的基本特征,将供给侧改革基本特征与我省联动帮扶阶段的扶贫脱贫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供给侧推动的“新”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供给侧改革的基本特征
不少国外媒体将我国的供给侧改革形容为“横空出世”,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都从各自的学术角度研究供给侧改革内容和逻辑,结果纷争不断,目前尚无定论。众所周知,任何改革都需要重点考虑目标问题、动力问题、关键环节。我们可以根据这个思路,来选择目前的供给侧改革的基本特征。
(一)供给侧改革的目标。所有的改革都是针对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来设计改革目标,供给侧改革也不例外。当前,供给侧改革讨论的主要问题包括:经济增长乏力,总供需失衡,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困难,就业不足,生产劳动成本上升,资源过剩和市场扭曲损失较高等等。其中,根本性问题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要手段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中国整体经济的中低速增长形成的就业不足,钢铁、水泥等行业中“去产能”所引致的中小企业倒闭、工人失业等问题,已经波及贫困户的就业选择(贫困户多是就业市场上的弱势群体)。农业供给侧改革中的调整种植结构和产品结构,降库存、降成本、增加效益,更是从扶贫产业选择、科技扶贫项目安排等多个方面对扶贫工作形成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产业扶贫、异地扶贫和科技扶贫,对贫困户进行实质性的联动帮扶,不仅要选择扶贫项目中的“大可能”和适宜性(贫困户能否接受和参与),还需要看重这些项目的“高大上”(尤其是不能再持续增加库存、落后产能的劳动密集型技术项目)。简单引入水果、茶叶、特种养殖等项目,很有可能还未上市见效就要求“去产能”,从而丧失“固有”的扶贫效果。显然,供给侧改革对扶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供给侧改革的动力问题。供给侧改革的主要问题和目标明确之后,释放市场活力来形成供给侧改革的动力,已经形成共识。释放市场活力,根本在于市场的优胜劣汰,即鼓励更多的企业通过残酷的市场竞争,来选择好产品、高质量的产品,发展出好产业,新产业,从而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升级、发展方式转变。目前,“万众创业、大众创新”促进新企业和新产业的形成,精简审批、尊重“企业家老大”,加强产学研结合、推广“科技十条”、“黄金十条”,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都是从多个方面来培育企业实力、释放市场活力的举措。但是对贫困户来说,他们既是传统体制机制中的弱势群体,通常还是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他们通常缺乏资本和技术,难以应对周围大户企业的市场竞争;缺乏决策信息,市场参与技能训练不足,难以把握市场机会和规避市场风险;缺乏市场意识,经常抱残守缺,安贫乐道,进一步强化和稳固他们的弱势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大力投入专门款项,使用传统“给钱给技术给温暖”的扶贫脱贫方式的工作,也难有“大”作为。因为,钱再多,亏的可能更多。这种现象在国内外扶贫工作中还不少见。供给侧改革可能会提高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
(三)供给侧改革的关键环节。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主要做什么,次要做什么。目前,关于这个问题的分歧较大。有人认为是流通和市场,促进企业“走出去”,有人认为是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政策的扶持力度,也有人认为是更新发展理念,要重技术重生产,还有人认为是增加社会福利水平,促进社会运行的“无缝”连接等等。无论选择哪个环节作为关键环节,都是铺设不同的供给侧改革路径。遗憾的是,无论选择那条供给侧改革路径,在现有条件和制度下,直接、正向促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的理论连接和政策便利,还非常有限。在大别山区的部分贫困重点县市,多年存在“出国打洋工”的传统,也有一些贫困户在异国他乡干个体,有贫困户“走出去”的基础,但是,总的说来,在这些地区,“引进来”可能比“走出去”对精准扶贫更重要。在秦巴山区,部分贫困重点县市,过度重生产重技术,花大力气引入农业技术和项目,增加农业品质提高农业产量,却出现了增产不增收,甚至是增产却减收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由供给消耗供给,由供给创造自己的需求,使得扶贫资金供需匹配,确保贫困地区政府把主要财力用在扶贫攻坚的“刀刃”上,进而促进宏观经济与精准扶贫的战略保持高度一致,就显得格外重要。
二、从供给侧推进我省精准脱贫的策略
从去年开始,湖北社会各界认真研究供给侧改革的内容和文件,并进行了一些尝试。但大部分囿于“供给”两字按照西方供给学派对号入座,困于“贫困”两字短时间内没有发现针对于供给侧的扶贫资源和体制机制的政策工具,这些尝试还无法确定效果。根据前面对供给侧改革的目标、动力和关键环节的分析,需要重点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的战略调整,以充分发挥各个地区的优势、规避劣势,抓住机遇和应对挑战,加速相关政策落地实施,加快完成湖北精准脱贫任务,在中部率先进入小康社会。
(一)建设扶贫大产业。客观上讲,传统的扶贫工作,由于处于良好的大环境(比如每年高达10%以上的区域经济增长率和中国农村农业技术整体处于较低水平),扶贫产业的限制较少。当时,无论是贫困户从事农产品和农产品深加工,还是从事非农就业和非农创业,只要有产业就能够具有扶贫效果、脱贫功能。这种情况在“去库存、去产能和去杠杆”是主要途径的供给侧改革中将难以持续,必须对与贫困户密切相关的产业进行选择、归类并纳入到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的序列之中,形成共享共赢循环,确保贫困户生产不掉队、发展有空间。目前,有些产业具有较高的扶贫和脱贫效果(食品产业),而其他超出贫困户能力范围的产业则不然;有些产业具有较高的亲社会能力(符合消费升级的要求,比如旅游),有些庇护于贫困地区特殊的重污染产业则缺乏持续扶贫能力。因此,推进湖北的精准脱贫,需要重点建设和培育扶贫脱贫大产业。一是要对湖北各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扶贫脱贫效果进行估计和测算,将具有明显扶贫脱贫效果的产业,界定为扶贫产业,并进行分类支持。二是要充分利用贫困优势和后发优势,因地制宜,对全省扶贫产业进行总体规划,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三是充分利用WTO规则中反贫困的相关条款,将部分扶贫资源转化为贫困产业的“额外”补贴,尤其是针对农业和山区的贫困产业和生存困难的中小企业,增强它们的竞争力和产业发展能力。贫困户的创业发展能够多项现有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多项利好政策。
(二)打造脱贫新机制。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小企业生存较为艰难的情况下,让贫困户共享有释放市场红利来实现的发展红利,首先要转变观念。扶贫开发本质上不是施舍和慈善(虽然这个也很重要),而是帮助贫困户学会家庭经营,进行家庭创业。从这个角度看,精准扶贫不仅需要享受扶贫的政策,还应该得到中小企业创业的便利和优惠,更应该增设贫困户创业专项、专策进行大力支持,从市场主体的角度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其次,要在与现有企业、大户、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形成固定联系。一来是由于市场创业是一种复杂的工作,需要就近进行“上岗”前学习和培训,以掌握必要的技能和获取信息的能力,而创业培训最直接途径、沟通最有效的途径来自于贫困户朝夕相处的农业企业、大户等“传帮带”。两头在外的傻种模式(即投入和销售都由外部企业负责,农户只管种养环节),贫困户虽然得到了固定的收益,但是永远是市场上的弱者,在市场条件和外部帮扶条件改变时容易返贫。二来是由于现有的扶贫实践中有成功的先例可以参考。比如,贵州的“三变”模式、湖北孝昌的“大堰”模式等。因此,通过金融创新等手段(比如扶贫资金股权化等)来构建能够与增加企业活力相容的分享体制机制,企业和贫困户都可以得到发展。同时,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在贫困村全部建立互助资金,并确保用于贫困户,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制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靠实责任主体,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审计和监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规范、安全、有效,切实发挥最大效益。最后,扶贫工作法制化。市场活力需要法制做保障。设立一套政府扶贫合作企业的选择和资源监督的规则制定,做到有法可依,降低相关人员进行股权化、市场化运作的担忧,提高社会扶贫资源使用的公开性。
(三)突出扶贫主路径。一是增加理论支撑。重点研究供给侧改革对湖北扶贫工作影响的关键环节,增加理论积累。比如,针对“走出去”战略中目前是东西部地区齐飞、中部塌陷的状态(湖南稍好一些),湖北应该组织攻关团队,研究湖北如何根据自身的特点,通过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来输出“贫困”、输入富裕的路线图,对接供给侧改革。针对其他可能的供给侧改革的关键环节也应该进行类似的研究,有备无患。二是提高扶贫工作的区域化、特色化水平。在针对主路线图还不是十分明朗的情况下,根据市场竞争要求,提高扶贫产业和脱贫活动的特色化、区域化和多元化,避免市场风险,提高扶贫工作的市场生存的空间,是所有供给侧扶贫路线图的基础。但是,应该鼓励贫困户的脱贫行动从“小农户-大市场”问题转化为“小农户-小市场”行动,在熟悉市场和区域市场上,扶贫力量与贫困户联手打造局部市场优势,进行差异竞争,避免贪大求全和将扶贫资源“撒胡椒面”的行为。另外,在供应链上进行市场探索。提倡贫困户利用滞销农产品发展“邻里”产业。比如,在粮食滞销时建设酒厂,这样既可以消除滞销还可以获得低成本优势,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