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传达学习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
3月28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军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传达学习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具体举措。
会议传达学习了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在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宫蒲光的总结讲话。会议认为,黄树贤部长的讲话站位高、思路清、措施实、接地气,既深入分析了当前民政法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又明确了民政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为深入推进我省民政法治建设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法治是国家治理社会的重要形式和核心内容,民政法治建设应贯彻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民政相关政策通过实践逐渐上升到法治层面上来,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新格局。
会议指出,民政部门的法治建设要从基础抓起,特别是要从民政政策创制上升到法律法规创制上来,加快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强力推进民政法规制度有效实施,实现法治民政建设的新飞跃。要发扬法治精神,认真学法、用法、守法,健全法律法规相关内容,不断适应当前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
会议决定,要围绕黄树贤部长讲话精神,以问题为导向,把阶段性任务与中长期目标结合起来,推进会议精神在我省的贯彻落实:一是根据黄部长讲话精神,对《2017年全省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出台《省民政厅贯彻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责任分工》,将省委、省政府2016年12月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中涉及民政工作的相关内容分解细化到各处室(单位)。三是出台《省民政厅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明确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的职责。同时,将《湖北省2017年省直单位平安法治建设暨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中的法治内容细化分解到各相关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清单中要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单独一条。四是结合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同志以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和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题,对培训班学员和厅机关干部作一次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