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交警设“调解门诊” 把脉交通事故调解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14电 (南林波)近日,浠水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门诊”,巧用“坐诊、预诊、急诊、出诊、会诊、复诊”六个法则,不断延伸调解触角,丰富调解手段,确保对交通事故纠纷的产生、发展、冲突、化解等各个阶段的有效管控。今年来,共化解因交通事故矛盾纠纷223件,其中行政调解简易纠纷174件,化解重大疑难纠纷39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实现了交通事故纠纷“零”上访。
一是开门“坐诊”,接访解民优。设立调委会,以“人民调解室”为“调解门诊”办公室,在交警大队挂牌办公。制定了联席会议、纠纷预防、矛盾排查、报告、研判、流转、问责、回访等10项制度,开设了24小时“调解门诊”值班热线。并由交警事故中队民警及调委会调解员中的工作人员任“门诊医生”,“候堂”坐诊接待来访群众。对于一般问题,面对面地予以解答;对于一时无法及时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包到底”的原则,由班子成员牵头集中解决。
二是坚持“预诊”,防范控源头。今年3月,会同司法局等组织举办了“法律宣传一条街”活动,运用展板、资料、播放案例等集中展示了事故调解、行政诉讼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4月,编印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送发5000余名群众。5月,在县文化广场设立法律咨询点,由事故中队民警和调委会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开展矛盾纠纷“日排查、周上报、月分析”制度,及时分类管理,确保矛盾纠纷早知道、早介入、早预防、早调解。今年来,通过“调解门诊”及时排查矛盾隐患80余起。
三是主动“出诊”,下访抓调解。调委会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到当事人家中、田间地头现场办公,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今年以来,下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1起,解答法律问题近200 个。今年4月,调解员在逐户走访时了解到,散花镇李渡村赵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肇事方拒不赔偿,工作人员将此情反馈到“调解门诊”后,调委会立即派员会同办案民警找到赵某的儿子及肇事车主,达成由肇事方一次性赔偿赵某家属人民币13万元的调解协议。
四是快速“急诊”,出击化危机。“调解门诊”内设“急诊队”,制定了“急诊”工作预案,落实了责任制。今年5月4日,关口镇盐港村驾驶员石某驾驶一辆神牛在该村拖拉电线杆,因驾驶不慎翻车致死。其亲属50多人前往供电部门聚集讨说法,并要侠其合伙人也要对此事负责,对立情绪较大。调委会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及时与办案民警会同当地派出所、司法工作人员及村干部火速赶往事发地点开展工作。经2昼夜的耐心细致做工作,三方终于达成了补偿协议。
五是联动“会诊”,协作破难题。对于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的,“调解门诊”部协调相关单位共同解决。今年4月8日,当事人华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后载人张某,由白莲镇大岭沟到返回长岭,途中因驾驶人操作不当,连车带人冲入路外悬崖下,造成两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当地党委、政府积极引导当事人到交警大队“调解门诊”部协商解决。“调解门诊”部通过仔细调查、集体会商,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两天内,通过“调解门诊”工作人员反复耐心地做工作,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六是定期“复诊”,回访查落实。对于当事人不服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调解,调委会定期开展回访、约访,及时掌握当事人的诉求,做到“一次调解不成、两次上门调解、三次取得谅解、四次握手言和……”,不厌其烦、不辞辛劳的开展工作。今年5月10日,“调解门诊”工作人员在回访中发现肇事方张某欠蔡某6000元人民币还未兑现。蔡某家属为此事多次到张某家闹事,经“调解门诊”工作人员主持双方当事人再次调解,张某终于同意把6000元钱当场支付给了蔡某,有效防止了矛盾反复。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