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家建筑施工单位占用15个公共车位重罚1万元

21.10.2015  11:00

  私占公共停车位,单位最高罚一万、个人最高罚1000元。昨日,一家建筑施工单位,私占15个公共车位堆放建筑材料,武昌交警因此开出武汉首张万元罚单。

  上周开始,武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对违法私占公共停车泊位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但仍有部分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昨日上午9时许,武昌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在姚家岭路和中北路口,约15个公共车位被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私占堆放建筑材料。武昌交警到现场核实。

  到达现场后,民警对私占停车位的情况进行现场取证,并将相关负责人带回询问。

  张某为红顶置业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据其介绍,该公司在此地建造了一栋写字楼,需要安装玻璃幕墙,经张某和幕墙公司负责人何某商量后,昨日凌晨3点将运来的建材直接堆放在了姚家岭路边的车位内,之后再转运。

  据民警测算,这些建筑材料堆了两米高,占据了路边15个车位,直到中午12时左右,在交管部门的督促下,该公司才将玻璃幕墙转运完毕。武昌区交通大队以“涉嫌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道路泊位内停放”,对武汉红顶置业有限公司处以一万元罚款。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