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同父异母两姊妹为争亡兄交通事故赔偿金险动粗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6日电 (谭玉海)近日,家住宣恩县的张大(化名)聘请好律师,准备将因交通事故致弟弟故亡,而愿支付赔偿金却处支付的肇事机动车驾驶员唐某(化名)告至法庭。
今年9月1日上午,在宣恩县城区一纯净水公司从事开车送水的唐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普通货车在城郊制水厂装载5吨多桶装水后,沿209国道返回城区。10时许,车行驶至一下坡弯道处时,与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同向行驶的张二(化名,男,59岁湖北宣恩珠山镇人)相遇。
当唐某加速准备超车时,突遇前方驶来一辆小轿车,唐某急忙向右边打方向,只听得“砰”的一声响,该货车右侧车厢后部与张某的摩托车发生擦挂,失去平衡的摩托车连人带车倒在地上向前侧滑十多米远后摆在路边。唐某因头部受伤,当即就晕了过去。
事故发生后,接到报警的公安交警和医疗救护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和紧急救护工作。由于头部受伤致颅脑受损,在医院经过一个月的救治,张二仍离世而去。
据警方调查得知,张二父母早亡,未婚,膝下也无子女。常年独自一人生活,无人照顾,今年已经村里作“五保户”申报,计划明年满60岁就到福利院去颐养天年。同时,生前有一姐姐(张大)住在同村,一同父异母的妹妹(张三)住在湖北来凤县。
事故发生后,张大、张三和唐某对事故责任认定及赔补偿标准、金额均无异议,并愿意接送公安交警部门关于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意见,且两姐妹对唐某的违法行为也予以谅解。可就在双方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好字,唐某准备一次性支付完近30万元的赔偿金时,却出现了意外,致使案件处理停摆。
原来,张大及其儿子认为与张二是纯粹的亲姐弟关系,又住在同一个村,平时里多少有个照应,而张三与张二不是纯粹的亲兄妹,且一丁点对张二都没得照顾,近30万元的赔偿金理应全部付给张大,至于张三应该分得多少则由张大说了算。
而张三也不示弱,表示都是一个父亲所生,至少应分得一半赔偿金。无论事故处理民警怎么从法理角度给两姊妹进行解释,但张大及其儿子仍不愿作出让步,且险些与张三及家人发生打斗。唐某一时不知道将赔付金支付给谁,只有无奈的等待张大在法庭上的控告。(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