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要给工资指导线增加额外“使命”
企业可以通过比照企业工资指导线,考虑自身的效益情况,确定一年的工资战略;可以通过分析企业工资指导线中的行业发展水平,确定自身的工资水平,既能留住员工,又能控制企业成本支出;有关部门以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基准,指导或者规范一些企业工资发放。实现上述目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即完成了“使命”。
据中新社6月25日报道,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24日,全国已有8个省(区、市)发布了2015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新疆的基准线最高,为12%。与去年相比,这些地区的工资指导线无一上调,涨幅均为持平或下降。
企业工资指导线一经发布,立刻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有人将其与2014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挂钩,比较2014年社会平均工资上涨而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不涨或下降的现象,得出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走向与社会平均工资相背离;有评论甚至提出,企业工资指导线是“花架子”,等等。这些说法给不少人带来困惑。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指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企业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其主要作用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以此而论,一些人针对今年工资指导线的说法大多存在误读。有人是将企业工资指导线与社会平均工资等同理解,认为社会平均工资上涨,企业工资指导线也应该上涨,至少不应该下降;有人是将企业工资指导线等同于最低工资,认为最低工资上涨,企业工资指导线也应该上涨;有人是将企业工资指导线曲解为强制的企业工资增长线,认为企业没有涨工资或者上涨幅度低于指导线,就认为企业违规。
企业工资指导线被误读,原因比较复杂。近几年,社会平均工资持续增长,一些人工资“被平均”,心里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落差,看到企业工资指导线与社会平均工资走向不同步,不能理解,或者从个人主观意愿出发,希望企业工资指导线成为强制指导线,希望自己的工资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涨船高”,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不涨或下降看成是一些企业不重视员工利益的体现,期望有关部门强制企业涨薪。
其实,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走向有着自身的客观规律,制订企业工资指导线需要综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就业、人工成本等因素。今年一些地方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和利润空间缩小的现状。
企业工资指导线分为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下线三部分,三条线分别对应企业工资增长的一般、最高、最低幅度指导意见。如此分类已经考虑了不同行业、不同职业的特点,考虑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其核心作用,在于给企业在工资分配方面提供指导、预警、保护的作用,在于给企业提供一个行业工资基准线。
企业可以通过比照企业工资指导线,考虑自身的效益情况,确定一年的工资战略;可以通过分析企业工资指导线中的行业发展水平,确定自身的工资水平,既能留住员工,又能控制企业成本支出;有关部门以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基准,指导或者规范一些企业工资发放。实现上述目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即完成了“使命”。
因此可以说,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一条宏观调控线,有其自身的内涵和运行规律。桥归桥、路归路,不要给企业工资指导线增加额外“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