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我省夏粮收购平稳收官

        今年国家对《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进行了修订,将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收购标准提高到国标三等及以上,四等及以下的粮食由各地组织引导市场化收购,食品安全超标的粮食由地方政府负责收购处置。我省夏粮小麦受灾严重,超标情况极为普遍,最低收购价收购难以启动,收购压力很大。为适应改革要求,尽可能减轻种粮农民损失,防止出现“卖粮难”,我省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服务夏粮收购,适应收储制度改革。截至9月30日,全省累计收购小麦33. 粮食局

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国粮发〔2018〕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粮食局

今年小麦和水稻继续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本报北京4月6日讯 记者刘慧报道:国家发改委、 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