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楼水管破裂致6楼住户漏水 7楼讨要“配合检修费”

19.05.2016  08:57

6楼住户卫生间出现漏水,查出“祸根”是8楼住户主水管破裂。可无辜的7楼因配合检修花费了3800元,这笔钱到底该谁掏?江岸区法院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社区,17日成功调解这起邻里间的纠纷。

4月25日,百步亭花园社区现代城居委会受理一起纠纷。现代城一期110栋6楼住户卫生间出现漏水,便联系小区物业,物业初步判断,认为是7楼漏水,让7楼住户检查。7楼住户检查后,发现水管没有任何问题,“祸根”是8楼住户主水管破裂。7楼和8楼业主修复各自卫生间分别花了3800元、3600元。

但各方对这两笔检修费的分担产生了分歧:6楼认为自己是受害方,不存在任何赔偿问题;7楼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因配合物业检查才挖开卫生间,自己掏费用肯定不公平;8楼则认为主水管属公共部位,应动用公用维修资金支付相关费用;而物业公司则表示,其协助各方检查漏水原因并修复,已尽到应尽义务,8楼水管破裂是由于在装修时违反了物业管理规定,责任在8楼。

居委会人民调解员多次调解,各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案情通过“法庭直通车”报告给百步亭社区法庭,法庭当即联手居委会共同调解。

法庭查明8楼业主水管破裂的准确位置后,明确告知:漏水的主要责任在于8楼住户不当装修,其应当承担相应后果;虽然物业让7楼开挖卫生间,但不开挖无法查明原因,其主观上并无导致7楼受损的故意,物业没有过错。法庭还向各方释明,房屋保修期内如何维修,什么是房屋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共有部分如何维修,维修基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等。

经调解,三位业主没有再提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事,8楼业主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自家维修费3600元,并承担7楼部分损失;6楼尽管无责,也表示愿意承担7楼的部分维修费;物业也同意给予7楼一定补偿。(记者 李亦中通讯员 施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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