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包工头拖欠工资被刑拘 41名农民工领回血汗钱

12.02.2015  14:32

 图为:农民工领回血汗钱 (记者严斯林摄)

  楚天金报讯(记者朱娟娟 通讯员黄娟 朱娴娴)昨日,来自湖南、浙江等地的41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辛苦大半年的血汗钱。而因涉嫌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拖欠他们工资的桂某被刑拘。

  回放

  41名农民工被欠薪近60万元

  去年2月,武汉一家机电公司,出借资质给青山区人桂某,从另一家公司承接了一工程项目,由桂某负责施工、并直接收付工程款。桂某召集了41名农民工施工,工程去年10月20日完工。因桂某将收到的工程款部分挪作他用,导致拖欠41名农民工工资598796元。去年11月19日,工人们向武汉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

  该局接报后,展开调查。根据规定,向桂某出借资质的机电公司,应作为用工主体,承担支付报酬的责任。武汉市人社局对该机电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3日内支付拖欠的41名农民工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没支付。“机电公司有能力支付但不支付,被欠薪者人数众多,数额较大。”市人社局介绍,今年2月3日,该局将该案依法移送至市公安局处理。

  4日,承办此案的青山区分局八大家派出所对案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立案后,该所迅速采取强制措施,对直接责任人桂某进行刑事拘留,机电公司得知公安机关介入,在法律威慑下积极配合,于2月6日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近60万元交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代发。“ 几个月来焦心的事终于有了着落!”昨日,41名农民工早早来到武汉市人社局,领取了工钱。

  说法

  欠薪万元以上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去年10月,省高法、省检察院、人社厅、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采取借用资质、挂靠等方式承揽工程,拖欠劳动报酬的,责令出借资质、被挂靠的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湖北省规定,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报酬,总计达1万元以上(贫困地区5000元以上),拒不支付10名劳动者5万元以上(贫困地区3万元以上),即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罪标准。

  支招

  入职时别忘签劳动合同

  临近年底,农民工遭遇欠薪并不鲜见。武汉市人社局劳动监察人员介绍,农民工入职时,应跟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如没签合同,要注意保留好每月的工资单,以及工作证、出入证、考勤表等。如果被欠薪,应到用人单位或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后,一旦发现欠薪情况属实,将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拒不支付的,或面临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