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时调解消怨气,3万元赔偿现履行

30.07.2014  12:33

      湖北法院网讯(作者  蔡蕾  万锐锋  翟佳 编审  程勇)  “谢谢你,万庭长,真没想到我们今天就拿到了赔偿款,您真是我们的贴心人!……”当场拿到赔偿款的受害人紧紧握着谷城法院茨河法庭万庭长的手,满怀感激地说。这是茨河法庭巡回审判现场发生的一幕。

  近日,一起提供劳动者受害纠纷案在茨河镇街道社区公开审理。本案的原告孙某系被告某造林公司雇用的工人,2013年9月22日,原告在为被告承包的绿化基地清理杂草时,因割灌机突发机械故障致原告左脚出现多发性骨折、肌腱断裂。为此,原告先后两次被送往医院治疗,被告仅为原告支付了医药费,而原告住院期间所产生的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被告却未按时给付,双方为此引发诉讼。

      茨河法庭在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在庭前就多次到受害人家中做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安抚他们的激动情绪。同时,又找到被告公司的负责人,给他们讲法理,摆事实,希望他们能够多为受害人着想。开庭前,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年岁已高且脚部有伤,不方便到庭诉讼等特殊情况,及时将法庭搬进了离原告较近的社区进行巡回审理。为了让受害人能够尽快拿到赔偿款,法官通过庭前调解、现场说法的方式,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在法官真诚的劝解下,原、被告双方转变了思想,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一次性给付原告赔偿款3万元。此案的成功调解,有效化解了双方的怨气,使受害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及时得到了赔偿,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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