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首次通报批评粗心干部 1个问题2次答复大不同

07.07.2014  10:47

同一个问题,数据为何前后矛盾?“鸳鸯答复书”让上访人无法信服——

襄阳首次通报批评粗心干部

  湖北日报讯 (记者邓洪涛、通讯员宋泉琨)老百姓上访,一个问题两次答复,数据相差甚远。细查,原是粗心写错。昨日,枣阳市国土资源局3名干部受到襄阳市纪委公开通报批评。

  据了解,因公文起草不认真受到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批评在襄阳还是首次。

  去年8月以来,枣阳下岗职工王某某通过网络、信件等方式举报张某某在该市兴隆镇、环城街办等地违法占地。第一次在枣阳上访,该市国土资源局受理后进行了调查,于今年3月3日给王某某的《答复意见》中称,张某某违法占地面积1540.1平方米。由于违建的查处有个过程,期间,王又到襄阳上访。襄阳市纪委要求枣阳尽快调查处理,4月14日,枣阳市国土局再次出具的《答复意见》中,张某某违法占地面积 1540.1平方米则变成了796.8平方米。同一问题两个答案,王某某不服,继续上访。

  枣阳市纪委调查发现,同一问题两个答案的直接原因是,具体起草文件的工作人员,不认真、不细致。第2次调查时,由于张某某提交了新的证据,证明部分违法占地并非他本人所为,工作人员予以采信。然而,在起草《答复意见》时,工作人员图方便,直接“复制粘贴”第一次的答复文书,仅将数字“1540.1”换成了“796.8”,没有在文中做任何解释。

  负责信访回复工作的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支部委员王某,没有认真比对此文书与上次有什么区别,就将《答复意见》提交给分管领导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张某,张某也没有细看,就签字盖章回复信访人,造成“鸳鸯答复书”。

  枣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称,这起事件表面看是不认真,实质暴露出个别干部对群众诉求敷衍塞责,让错误的文件递到了信访人手中,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据了解,目前,张某某违建行为已被制止,国土部门正在依法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