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去年查扣“黑的”4484台 无证不得载客

14.01.2015  09:39

  武汉晚报讯(记者胡蝶 通讯员彭婧)昨从市交委客管处获悉,为保障出租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全市查扣“黑的”4484台。

  去年3月,根据市长专线、媒体报道和市民投诉反映的“克隆出租车”非法营运问题,相关部门重点整治了鲁巷等区域,打击了蔡甸区“克隆出租车”来中心城区非法营运的现象。截至目前,共查处“克隆出租车”240余台。

  去年5月,全市展开集中统一整治“黑的”专项行动,月初查扣“黑的”32台,中旬再次查扣32台,其中“克隆出租车”7台,掀起整治“黑的”高潮,确保中心城区交通窗口、重点路段和重点地带无“黑的”非法营运聚集现象。

  各区针对付家坡、宏基长途客运站和武昌火车站周边地区,和平大道建一路至工业路、一冶医院、武钢总医院、市九医院周边,王家湾、钟家村、古琴台和动物园周边,杨春湖及高校周边,光谷周边,进行了整治。

  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少数私家车以挂靠、加盟等形式,以汽车租赁名义接入打车软件接单载客的违法经营行为,将严惩。

  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武汉市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规定,租赁汽车企业应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租赁业务的车辆必须持有“道路运输证”。私家车辆、其他非租赁企业所有车辆和没有“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均不得用于汽车租赁经营,此类车辆凡上路非法营运将依法严厉打击。

  目前,市交委运管处已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汽车租赁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对查处的违规企业和违法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