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黑的”交钱开走 车主及“中间人”双双被拘

01.08.2015  21:35

  武汉晚报记者刘海锋 梁爽 实习生王贝贝副题引题题一题二

  “黑的”被洪山交通大队交警截获后,司机花9000元“疏通关系”成功从停车场取出车辆,还未驶入马路就被便衣民警再次查扣,此过程着实令人费解。昨天,本报A05版对此事进行详细报道后,引起社会强烈关注,武汉市公安局洪山交通大队昨对此作出了回应。

  该大队回应称,停车场临时聘用人员李某试图通过非正当途径帮忙将这台“黑的”取出。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一边佯装“配合”李某,一边抓紧布防设控,最终将涉案人员抓获。

   便衣扣车系警方提前布局

  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来到洪山交通大队了解具体案情时得知,整个事情实际上是该大队提前布好的局。

  7月27日下午,事故中队副中队长侯春华了解到,停车场临时聘用人员李某在打听这台“黑的”的处理情况,为了尽快查清并抓获该车辆驾驶人,大队遂故意放出风,让驾驶人持本人驾驶证及车辆的登记证书来大队找专班民警郭俊诚核实一下身份就可以(提车)。

  但27日当天,驾驶人一直未露面。28日早上8点14分左右,李某将该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及驾驶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原件交到了大队,但始终称驾驶人有事来不了。鉴于这种情况,大队决定将计就计,采取欲擒故纵的方式,将驾驶人给引出来。与此同时,两名大队督察民警着便衣驾驶民用牌照车辆在优盛停车场出口处守株待兔,待驾驶人开车出停车场时,将人车扣留。

  由于停车场进出场管理很严格,没有大队放车许可,车辆是无法开出停车场的。因办案民警了解到当天适逢李某在停车场值班,为了进一步掌握李某与取车人的关系,侯春华通知优盛停车场负责人祖兆阳在不惊动取车人的情况下,允许该车开出停车场。随后扣车时,司机(章师傅)趁民警不备,再次挣脱后逃跑。

   中间人”被行政拘留

  由于已确定取车人章师傅就是大队所掌握的驾驶证上的人员,民警遂直接通过电话对其予以传唤。章师傅于28日下午1点到案后,对其驾驶假牌出租车的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民警立即将李某控制并带至大队。李某到案后矢口否认,拒不交待。直到昨天凌晨1点左右,在民警强大的政策攻势和证据指证下,李某才不得不承认收了章师傅9000元人民币“疏通费” 的违法事实。

  昨天凌晨,李某违法收取的9000元已被追缴并发还给章师傅。

  警方介绍,章师傅因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被处以罚款5000元,并处拘留15日的处罚。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如果经过调查,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出钱“疏通”者或涉嫌行贿

  昨天中午,章师傅的哥哥章先生从洪山交通大队出来后,与记者碰了面,他看起来一脸愁容。

  “我弟弟拘留已经无法避免,但我可能也有麻烦。”章先生说,他上午去洪山交通大队,交代了之前曾花1.1万元取车的事情,民警说如果经调查属实,那就涉嫌行贿。

  原来,上一次弟弟车辆被扣时,那1.1万元是章先生取出来的,并且还陪同弟弟去见了李某。章先生车上有一个小本子,每笔开销均会记载下来。记者看到,5月15日的记录里,正好记下了“提车11000元”。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表示,从此事来看,送钱的人对送钱的目的明显知情,并且是为了达到非法的目的,尽管钱是交到了一个临时工身份的“中间人“手里,但仍涉嫌构成行贿的违法行为。如果章先生陪同弟弟给”中间人“送去1.1万属实,那他在明知送钱目的的情况下也构成行贿共犯。

  不过,陈律师同时表示,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行贿的追究比较少,如果是遭遇索贿,是不会追究法律责任的。即便是主动行贿,但由于此事涉及的金额相对比较少,一般也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