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快、严、实”

02.11.2018  17:40

      今年,国家新修订了托市收购《预案》,粮食收购政策和收储制度有重大调整,明确中晚稻托市收购价格下调为1.26元/斤,每斤降低0.1元,托市收购价粮食的质量标准提高到国标三等及以上,三等以下及食品安全超标的粮食由地方政府负责。10月16日,我省宣布启动中晚稻收购工作。为切实保障黄石市粮食收购工作,我局提前谋划、精心组织,从快从严从实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
        一是“”。 在10月16日启动中晚稻托市收购之前,市粮食部门加强协调,积极申报并获批4个托市收购委托收储库点,其中大冶3个、阳新1个。根据托市收购进展情况,必要时及时争取增仓增点,防止出现卖粮难。各收购库点充分做好粮食收购准备工作,确保“有仓、有钱、有人”收购粮食,及时开秤收购。
      二是“”。
严格遵守粮食收购纪律,积极组织开展巡查督导,确保收储库点严格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严把入库粮食质量关。杜绝抬级抬价、压级压价、克斤扣两等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严禁向农民“打白条”、严防出现“卖粮难”。
      三是“”。
各收购库点完善服务设施,为售粮农民提供方便,优化收购流程,实行“一卡通”结算,及时结算售粮款,做到一手粮一手钱,确保农民卖“舒心粮”。采取网络媒体和面对面、点对点等形式宣传粮食收购政策,让广大农民和粮食经营主体家喻户晓。主动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新要求,积极支持和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努力拓宽市场化收购渠道,激发市场活力。截止10月30日,全市完成粮食收购7654.2万斤,多元市场主体收购占比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