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环保局积极推进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宣贯落实

04.01.2016  19:44

    2015年12月29日下午,黄石市环保局组织黄石市政府法制办、黄石市发改委、黄石市经信委、黄石市公安局、黄石市国土资源局等14个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单位领导收听收看了由环保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召开的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电视电话座谈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于8月29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座谈会上,来自环保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上海市环保局和中国环科院的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新法如何实施进行了座谈发言。

    全国、全省视频座谈会结束后,黄石市环保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石市环保局局长徐崇斌就我市如何宣传贯彻落实新《大气法》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和培训,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尽快研究制定与《大气法》相配套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保障《大气法》的贯彻实施。三是切实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落实新法各项规定,依法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下一步,黄石市环保局将采取三项措施推进新《大气法》的宣传贯彻落实: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气法》及依据《大气法》惩治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二是通过组织培训、编印宣传小册子、集中宣讲等方式,对政府各部门、企业及公众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大气法》的知晓度和全社会的参与度;三是严格环境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发挥好新《大气污染法》的威慑作用,通过严格执法倒逼涉气污染单位严格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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