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建立“三多三少”节地管理模式

05.08.2014  09:56

  一、多用工矿废弃地,少用耕地。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好项目大项目和被列为市委、市政府的重点项目,重点保障当年投资建设项目,一般项目靠挖掘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潜力。出台了《黄石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办法(试行)》,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县(市、区)政府利用工矿废弃地。

  二、多用存量土地,少用新增用地。出台了《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的意见》,鼓励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向工业园区集中,对“退城入园”企业优先在工业园区内安排用地,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旧厂改造,在符合城乡规划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偿收回企业因兼并重组、“退城入园”而退出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优先用于企业安置职工、偿还债务等支出。

  三、多联合执法,少单打独斗。市政府以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为切入点,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将违法用地整治纳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五边三化”(江边、湖边、城边、公路边、铁路边;绿化、洁化、美化)生态修复文明示范工程责任目标考核,组织城建、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对“五边”区域各类违法用地进行清理,实行“违必拆,七先拆”(即:领导干部的违建先拆;党员、机关工作人员的违建先拆;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先拆;顶风突击的违建先拆;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先拆;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违建先拆;影响“五边”绿化、洁化、美化的违建先拆)。